• 索 引 号: sm08201-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 泰旅委〔2021〕2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泰旅委〔2021〕26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2-01-07 14:21
 各局(室、大队),旅游集团公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局(室、大队)、旅游景区公司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扛起疫情防控责任。

一、加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

责任局室要加强指导督促金湖、寨下、上清溪、九龙潭、猫儿山、地博苑、状元岩等景区,落细落实景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责任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景区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级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按照“限量、预约、错峰”总要求,严格落实游客入园扫码登记、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2.加强旅游景区场所、物品和环境加强消毒,做好公共卫生,强化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配足防疫物资,提供足量免洗消毒液供游客使用。

3.完善旅游景区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异常情况;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加强旅游景区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4.旅游活动的举办,要遵守当前疫情形势和最新政策要求,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

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定期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牵头负责人:邹炎宝、廖胜顺、邱加彪、黄明辉

责任部门: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遗产保护局、旅游集团公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加强责任片区网格化管理

1.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发挥干部挂包责任机制,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落实节前和节后返乡人员排查管理。

2.对责任片区内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住户,落实好值班值守、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管理要求。

3.做好社区住户、商户疫苗接种动员等工作。

4.做好社区商户、住户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牵头负责人:林志军、曾凡人

责任部门:各局(室、大队)

三、加强内部疫情防控管理

1.严控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严把办公大楼“入口关”,严格落实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等管理措施,按照办公场所要求定期对办公大楼进行清洁消毒,并配备充足防疫物资,保持空气流通

3.严格做好干部职工出行管理,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确须前往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批管理,并做好详细行程登记、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提高干部职工防护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强自我防护,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第三针疫苗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置办年货时,建议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和进口水果,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加强防护,建议用消毒液对物品消毒,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和消毒。

5.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单位进行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牵头负责人:戴瑞阳、黄兴学

责任部门:各局(室、大队)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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