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1-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 泰旅委〔2021〕2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局(室、大队)、旅游景区公司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扛起疫情防控责任。
一、加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
责任局室要加强指导督促金湖、寨下、上清溪、九龙潭、猫儿山、地博苑、状元岩等景区,落细落实景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责任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景区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级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按照“限量、预约、错峰”总要求,严格落实游客入园扫码登记、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2.加强旅游景区场所、物品和环境加强消毒,做好公共卫生,强化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配足防疫物资,提供足量免洗消毒液供游客使用。
3.完善旅游景区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异常情况;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加强旅游景区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4.旅游活动的举办,要遵守当前疫情形势和最新政策要求,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
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定期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牵头负责人:邹炎宝、廖胜顺、邱加彪、黄明辉
责任部门: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遗产保护局、旅游集团公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加强责任片区网格化管理
1.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发挥干部挂包责任机制,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落实节前和节后返乡人员排查管理。
2.对责任片区内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住户,落实好值班值守、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管理要求。
3.做好社区住户、商户疫苗接种动员等工作。
4.做好社区商户、住户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牵头负责人:林志军、曾凡人
责任部门:各局(室、大队)
三、加强内部疫情防控管理
1.严控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严把办公大楼“入口关”,严格落实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等管理措施,按照办公场所要求定期对办公大楼进行清洁消毒,并配备充足防疫物资,保持空气流通。
3.严格做好干部职工出行管理,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确须前往的,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批管理,并做好详细行程登记、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提高干部职工防护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强自我防护,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第三针疫苗。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置办年货时,建议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和进口水果,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加强防护,建议用消毒液对物品消毒,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和消毒。
5.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单位进行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牵头负责人:戴瑞阳、黄兴学
责任部门:各局(室、大队)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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