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100-2021-00029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21〕4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付珊等10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人社〔2021〕49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9-06 17: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泰宁县教育卫生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紧缺急需专业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0]402号)、《泰宁县招聘2021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方案》(泰教〔2020〕51号)、《泰宁县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方案》(泰教〔2021〕43号)等文件精神,付珊等10位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我县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的付珊等10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9月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1泰宁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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