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5-0100-2021-00005
  • 备注/文号: 泰公综〔2021〕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22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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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公安局关于给快速抓获莆田“2·13”命案犯罪嫌疑人参战民警辅警的表扬通报
泰公综〔2021〕9号
来源:泰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1-02-19 09:59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2月13日13时,我局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莆田市发生一起命案,3名嫌疑人乘坐车牌号为闽C351NP白色小车闯卡,可能往泰宁方向逃窜,要求我局设卡拦截。接到指令后,泰宁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汤有芬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政委庄金斌坐镇指挥,开展现场分析研判,并立即指派巡特警反恐大队、刑侦大队、高速交警等民警辅警,兵分两路,分别赶往黎川方向和金湖服务区设卡拦截。县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有力,参战民警雷霆出击、智勇双全,仅用1个小时时间,于14时在江西省黎川县福银高速朱洋服务区+5公里处发现嫌疑车辆,并合力将车辆逼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犯罪嫌疑人,充分展现了全体参战民警辅警过硬的实战本领和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

  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县局决定对快速抓获莆田“2·13”命案犯罪嫌疑人的参战民警祖基全、滕超永、邹世健、戴斌、杨炳伟、江磊,辅警齐振华7位同志,予以全局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志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室所队和全体民警、文职、辅警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借鉴学习,忠诚履职、主动作为,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泰宁县公安局

    202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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