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0-01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20〕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1-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当前正值春节期间,因我镇地处城区,外出返乡人口较多,发生输入性疫情风险等级较高,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泰宁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泰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组织动员全镇力量,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加强疫情排查监测,加强检疫监管,加强医疗救治,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和联防联控,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江敏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宁建勇等镇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各村(居)委会、相关所站办、城关派出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杉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卫健办,由严萱同志任主任、刘海、肖玲丽任副主任,具体落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明确职责
根据我镇职责分工(乡镇职责:负责及时跟踪摸底排查本辖区内武汉等地返乡人员的基本信息;加强本辖区内武汉等地返乡人员和发热人群的管控;做好本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各项防控工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村(社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消杀工作,并限制人员进出;积极主动配合卫健等部门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和防控疫情实际,将全镇干部细分为综合协调、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应急处置、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六个工作组,村(居)落实属地责任,具体人员和职能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严 萱
副组长:肖玲丽
主要职责:负责镇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落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负责与县及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掌握疫情及时信息动态;组织各村(居)包村领导、各村(居)书记及时细致摸排跟踪辖区内湖北等疫区返泰人员信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任务台账和联系机制,专人负责疫情信息收集,落实“一日一报告”“零报告”制度;组织镇、村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对疫区返泰人员进行居住隔离、限制外出;指导村(居)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二)疫情防控组
组 长:刘 海
副组长:谢秋凤、廖 莹
主要职责:严格按照《泰宁县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预案的通知》(杉卫【2020】3号)文件,落实好疫病防控各项工作。
(三)信息宣传组
组 长:王 青
副组长:邓玲莹
主要职责:组织村(居)开展面向公众的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的宣传教育工作;遵照上级指示,及时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信息;做好舆情防控,主动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强化正面宣传,着力宣传报道防控一线先进典型,激发正能量。
(四)应急处置组
组 长:李业福
副组长:廖立明、汤 鹍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部门对发现疫情(含疑似)的小区、村组采取应急隔离措施。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赵毅伟
副组长:范 洁
主要职责:做好涉及疫病防控的相关防护物资和强制隔离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配发工作。组织村(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做好村(居)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
(六)监督检查组
组 长:刘 萍
副组长:周岐杰、江忠光
主要职责:对镇、村干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七)各村(居)责任
组 长:包村(居)领导
副组长: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
主要责任:配合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密宣传,通过LED、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大字报、分发宣传单、发送微信短信、“村村通”、机动“小喇叭”以及组建劝导宣传队等方式加大宣传,重点突出疫病传染方式、危害等,引导群众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减少外出;要加强劝导,要充分利用党员、团员、“五老”等威望高并热心公益的群众,组建若干劝导员队伍,加密巡查,及时劝导群众不办酒席、不互相串门拜年、不去人群聚集处、不打麻将(牌)等,阻断疫情蔓延;要细致摸排,建立网格化、地毯式摸排体系,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方针,逐户仔细摸排有湖北等疫区经历(务工、经商、旅居、求学及途经)返乡人员信息并上报,确实做到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加强管控服务,对外地返乡人员(重点是湖北、武汉)采取“人盯人”具体跟踪随访人员,每日以电话、微信或上门随访的方式确定挂包对象的身体状况、劝导返乡人员居家观察,同时帮助购置相关生活用品。对发现管控对象有发热症状,应立即报镇政府;对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案例(含疑似),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亲密接触人员的摸排和健康随访及强制管控工作;落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对外出返乡人员(重点是湖北),要按照“人盯人”要求,采取“一对一”、“三班倒”方式,全程跟踪服务随访人员,责任人每天要以电话、微信短信或上门随访的方式确定挂包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并确保其在家隔离观察不外出。对劝阻无效的,及时上报镇政府,由镇应急处置组采取措施进行强制隔离。
2、凡发现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的,责任人应第一时间上报镇领导小组,由镇疫情防控组按医疗程序,上门带对象到县总院发热门诊室就诊。镇应急处置组配合疫情防控组对对象的密切接触者及居住地周边开展简单应急隔离管理。
3、确定有疑似(含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人员案例,由镇疫情防控组和所在村(居)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密切接触人员的摸排和健康随访,同时镇应急处置组配合落实对感染者住宅及涉及人员管控处置。
五、不同疫情的村(居)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村(居)未发现病例
防控策略:以“外防输入”为主。
具体措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乡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村(居)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包村(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和村(居)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地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居)、楼、自然村、家庭等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宜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摈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守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聚)会,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发热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县及本村(居)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乡人员管理:村(居)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乡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居家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道症状者,及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镇政府指定地点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问请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保持联系,以便跟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清除鼠、蟑、蚁、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清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村(居)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清毒用品等。
二、村(居)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防控策略: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
具体措施: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清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村(居)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签约医生、村(居)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各工作。
8、消毒:村(居)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清毒。
三、村(居)传播疫情
防控策略: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
具体措施:具体包括上诉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村(居),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村(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六、观察隔离点设置
1、常规隔离:疫区返乡人员一般采取自行居家隔离14天,由挂包责任人落实管控服务。
2、集中隔离:杉城镇集中隔离地点为松竹湾大酒店。所有经县疾控部门确定的密切接触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当事人所在村(居)送至集中隔离点强制隔离。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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