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38-0100-2019-00003
  • 备注/文号: 泰退役军人〔2019〕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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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退役军人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设置聘用实施方案
泰退役军人〔2019〕7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 时间:2019-05-15 14:26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08〕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聘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岗位级别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各类人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调动各类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级取酬;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聘用、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聘用对象和条件

  1.凡已获得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本次职称和等级聘用。

  2.凡受党纪处分或被法院依法判刑刑期未满及行政记过以上的且处分期未满的不得参加聘用。

  四、岗位和等级设置

  根据县职改办安排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名额和我局实际,本次等级设置、岗位聘用如下:

  (一) 等级设置

  1.中级职称专技岗位1个,其中专技八级1个。

  (二)岗位聘用

  1.同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聘用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中级职称专技岗位1名。

  五、聘用方法与要求

  1.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小组。

  2.局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对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时间、年度考核、担任职务、工作时间、奖励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打分,张榜公布拟聘用人员分数,并根据考评综合得分和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岗位和等级,本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约合同,聘约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和县职改办各存一份。

  3.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三周年,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即时解聘: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的纪律等,受刑律制裁、行政记过和党内警告处分以上的;②因主观原因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③聘任期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一次以上的。

  六、评分标准

  1.任职资格(20分):10周年以上得20分,7-9周年得15分,4-6周年得10分,3周年以下得5分。

  2.年度考核(20分):2010年以来,凡年度考核优秀三次得20分,优秀二次得15分,优秀一次得10分,其它得5分。

  3.担任职务(20分):现担任各站(室)正股级职务得20分,副股级得15分,一般工作人员得10分。

  4.工作时间(20分):工龄20周年以上得20分,工龄16-19周年得16分,工龄11-15周年得12分,工龄6-10周年得8分,工龄5周年以下得4分。

  5.获奖表彰(20分):从2010年以来获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得20分,获市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得15分,获本单位表彰得10分,其它得5分。

  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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