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0100-2018-00025
- 备注/文号: 泰建〔2018〕5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股(室)站(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等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住建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各项要求,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推进住建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
二、工作要点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县住建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各股室、站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在全面完成部门权责清单与县权责清单融合的基础上,根据县取消、承接、调整和下放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调整本部门权责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全文公开。(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形成县住建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党政办牵头落实,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财务室牵头落实,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 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公用事业股牵头落实,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房管所牵头落实,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与我局有关的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广大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房管所牵头落实,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房管所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通过省市县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在2个工作日内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4.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25.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6.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27.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九)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28.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要按照《福建省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 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 12345 热线电话个别暂时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12345 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9.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30.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十二)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2.编制完成《福建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十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3.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34.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党政办牵头,各相关股室、站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站所负责人是相应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各牵头股室、站所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方案牵头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局办公室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各股室、站所(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业绩突出的股室、站所(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日常实际工作,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强化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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