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0100-2017-00009
  • 备注/文号: 泰杉委〔2017〕1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中共杉城镇委员会 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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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杉城镇委员会 杉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杉城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杉委〔2017〕16号
来源:中共杉城镇委员会 杉城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7-04-05 11:52

泰杉委〔2017〕16号

中共杉城镇委员会杉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杉城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杉城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杉城镇委员会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杉城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镇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泰宁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办【2017】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源头治理,治河先治岸,河岸两手抓,以加强村级环境卫生整治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健全“镇村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河道、村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实现镇村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为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富美和谐杉城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㈡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㈢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行政区划落实河流属地管理责任,逐级负责,上下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㈣坚持强化监督,社会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对全镇辖区内7条流域(包括所有支流)河道及所流经村(组),拟定“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建立“一河一档”河流档案;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日常管理、督办督查、考核考评等制度;落实各项河道具体管理措施,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意识,把杉城逐步建设成为设施齐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镇风文明、“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

四、组织机构

实行按河道属地与各村辖区相结合的多级责任制。成立杉城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水利、环保相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水利工作站),具体统筹协调全镇河长制工作。各村委会作为具体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河流负总责,选聘的村级专管员负具体责任。

五、工作职责

㈠河长即镇长。负责河道、镇村环境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责任人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责任人进行约谈。

㈡河段长即相关班子领导。责任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总负责人开展日常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相关村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镇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出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㈢村级专管员。责任辖区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河道的日常疏浚,路面、水面的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日常巡查;

2.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3.对辖区范围内的河道及河道周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河道采砂、电鱼毒鱼、污水排放、倾倒垃圾等破坏、污染河流的情况及时向镇河长制办公室汇报。

4.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等内业资料;

5.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协调执法部门对环境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6.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家园环境清洁。

六、重点任务

镇政府各站办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㈠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落实空间管控。科学编制河流水域岸线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及河岸生态地保护蓝线。

3.严格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并切实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4.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库)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5.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禁止未批先建。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㈡加强水污染防治。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确保河面无垃圾漂浮物,没有影响河面水生态的杂草(如水葫芦等);河岸清洁,河岸无垃圾堆积、河边树上无垃圾悬挂。严禁河道两岸乱挖乱采和乱搭乱建等破坏河道行为。

2.村组卫生保洁机制。各行政村要建立一支环境卫生日常保洁队伍,加强保洁人员队伍日常管理,报酬落实到位。鼓励有条件的村实行有偿保洁制度,通过收取保洁费普及环保意识;要强化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各村对确实需要养殖畜禽特别是生猪,必须及时通报镇相关站所,审批后方可饲养。严禁死亡畜禽抛弃河道,发现死亡畜禽要及时报告镇畜牧站,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4.农村保洁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各村要合理调整环卫基础设施的布局,根据需要,合理增添垃圾收集池、垃圾筒、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保洁工具等环卫设施;对保洁设施破损的,要及时报告镇环保站;对已建的不规范的垃圾池(筒),根据需要进行合理改造;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简易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5.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

㈢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

2.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3.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库)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库)监管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4.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5.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双控”及“五定”要求,逐步扩大禁采区范围,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河道全部实行禁采。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加强采砂作业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采砂、非法采砂行为。

㈣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的规划。进一步扩大和优化生态空间,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2.实施小流域治理。结合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以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水系沟通和生态修复为重点,融合美丽乡村宜居环境建设,保护河道、滩地自然形态,避免河道渠化、减少河岸硬化,杜绝以治理河道为名侵占河道、滩地。

3.加大生态公益林管护力度。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封山育林、阔叶化改造项目,加大湿地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强对竹山经营的指导,科学施肥,严控深翻扩鞭、杜绝毁林扩鞭。加强对林木采伐作业管理,禁止修机耕道集材。

4.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流生态环境。

5.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流域内所有水电站要实现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要求。按照“水系统筹、集中连片,保护优先、防治并举,综合施策、持续发展”的思路积极开展金湖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镇河长制办公室要牵头对辖区的河道、生产生活区全程勘测,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自然村的环境卫生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相关责任人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有关职能站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㈡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㈢加强运作,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环境整治成果。

㈣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镇河长办每月对各村落实河道及村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定期对各村河道、村庄环境卫生进行考核检查,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各村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河段长对所挂村河道、村庄环境卫生负总责,各村书记、主任对所在村河道、村庄环境负责。村级河道专管员对自己辖区河道卫生负责。

附:1、杉城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杉城镇河长制及镇村环境卫生工作巡查组

3、杉城镇河长、河段长及村级河道专管员名录

中共杉城镇委员会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杉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杉城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伍 民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杨来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吴本应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业福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邹为坤 镇人大秘书、党政办副主任

江 芳 镇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纪忠 镇财政所所长

周岐杰 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李日生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邹奕龙 镇环保站站长

王筱茜 镇企业站站长

江秀钦 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江 祥 镇农业和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陈婉珍 镇旅游开发办主任

邱模奇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

各行政村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水利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吴本应兼任,副主任:李业福,成员:周岐杰、邹奕龙、杨太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杉城镇河长制及镇村环境卫生工作巡查组

组长:江青星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吴本应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业福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邹为坤镇党政办副主任、人大秘书

邹奕龙镇环保站站长、库区办主任

周岐杰镇水利站站长

李日生镇村建所所长

汪太文镇村建所副所长

杨太生镇环保站工作人员

肖细勤镇村建站工作人员


附件3

杉城镇河长、河段长及村级河道专管员名录

序号

所在乡镇

河流(段)名称

所在 流域

河流长度(公里)

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河流段位置

河长

河段长

职务

联系电话

村级专管员

管理 范围

联系电话

1

北溪杉城段

北溪

16.4

38.9

与新桥乡交界断面(调村)至城区东门桥

杨来清13859161352

李业福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13859191169

邹生俭

调 村

13859422885

2

饶洪仪

洋川村

13646912248

3

邱模荣

邱洪村

13859161998

4

余贤忠

同兴社

15159171850

5

李小灵

梅桥村

13859191786

6

邹世标

红光村

13004908668

7

泰宁溪杉城段

泰宁溪

15.9

136.62

与朱口镇交界断面至梅口乡交界断面

龚 䶮

人武部部长

15859888168

戴 儿

胜二村

13859161805

8

黄水金

水南村

13850875185

9

余冬旗

南会村

13860573726

10

城步溪

泰宁溪

5.6

13.5

丰岩至民主张家坊

江青星

人大主席

13950997659

杨太清

丰岩村

15859888949

11

谢周生

红卫村

13960529076

12

上清溪杉城段

泰宁溪

5.51

2

与上青乡交界断面至泰宁溪汇合口

廖生球

党委副书记

13950958297

冯胜荣

长兴村

13950924617

13

黄溪

泰宁溪

21

101

与将乐县余坊乡交界断面至城区东延桥

吴本应

党委委员、副镇长

13960529356

邹远钦

东石村

13860596336

14

叶怀光

八里桥村

13860563800

15

游新生

胜一村

13507595806

16

瑞溪

泰宁溪

19

52.4

际溪村至金溪汇合口

谢声勇

党委组织委员

18759719476

张禹华

大坪村

13860573019

17

谢辉平

南溪村

13850875005

18

刘秀红

际溪村

13850833237

19

际溪

泰宁溪

帐干村至际溪

童 梅

党委副书记

13860525576

上官振芳

帐干村

1395066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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