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4-0100-2016-00005
  • 备注/文号: 泰大政〔2016〕2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3-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大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田乡“河长制”及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大政〔2016〕21号
来源:大田乡人民政府 时间:2017-01-09 09:22

各村、乡直各站所:

《大田乡“河长制”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乡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大田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大田乡“河长制”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水平,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与乡村环境卫生治理责任,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和谐大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各河道、各行政村。

二、指导思想

以加强村级环境卫生整治为切入点,以“河长制”工作落实为抓手,通过建立健全“乡村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实现乡村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不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站(所)职责,建立稳定长效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确保全乡环境整洁卫生,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意识,把大田逐步建设成为设施齐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树立美丽大田、文明大田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机构

实行按河道属地与各村辖区相结合的多级责任制。由乡长担任总负责人,各村的挂村领导作为一级责任人,各村委会作为责任单位,村主任作为二级责任人。

五、工作职责

(一)总负责人。是负责河道、乡村环境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责任人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一级责任人。是责任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总负责人开展日常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责任人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乡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出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三)二级责任人。是责任辖区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环境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路面、水面的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日常巡查;

3.辖区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服从乡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6.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7.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8.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9.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家园环境清洁。

六、实施内容

乡政府各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一)“河长制”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公共区域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

(二)乡村环境卫生

1.加强队伍建设

各行政村、各自然村(村民小组)都要建立一支环境卫生日常保洁队伍,确保延伸至各自然村,消灭管理盲区。加强保洁人员队伍日常管理,与保洁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酬落实到位。

2. 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环境卫生管理分片包干制度,书记、主任各负责一片;村党支部、村委会每月对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开展一次督促检查。

3.完善环卫设施

各村要合理调整环卫基础设施的布局,根据需要合理增添垃圾收集池、垃圾筒、焚烧炉、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保洁工具等环卫设施;对已建的不规范的垃圾池(筒),根据需要进行合理改造。

4.保持卫生面貌

(1)各自然村(村民小组)主、次干道、进户路路面畅通整洁卫生,无垃圾乱扔、无污水乱倒、无杂物乱堆。

(2)无建筑材料占道现象,建筑垃圾往指定场地倾倒,措施落实良好。

(3)排水设施齐全,并保持畅通,河渠、水沟内无垃圾乱倒。

(4)垃圾池(筒)、焚烧炉内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确保无垃圾外溢现象。

(5)绿化设施维护良好,花池内干净整洁。绿化苗木及行道树管护到位,无毁绿及占地种菜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行政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生产生活区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自然村的环境卫生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责任人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职能站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环境整治成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责任人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乡相关职能部门参照县下发《环保责任书》,联合制订综合整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村庄环境卫生进行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责任人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一级责任人对所挂村河道、村庄环境卫生负总责,二级责任人对所在村河道、村庄环境负责。

附件:大田乡“河长制”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人名单

附件:

大田乡“河长制”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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