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5〕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红泰同志聘任泰宁县教育局副局长,聘期三年,不再担任泰宁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平同志任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刘锋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遗产保护科副科长;
廖冬健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科副科长;
肖求文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景区管理科副科长;
邹炎宝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普教育科副科长;
杨勇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因机构更名,正式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李福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因机构更名,正式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遗产保护科科长;
陈晓凤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因机构更名,正式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推广科副科长;
黄雪梅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县司法局下渠司法所所长;
李小燕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县司法局梅口司法所所长;
吴芳芳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童康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少花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邱欢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职务;
黄宜亮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更名,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遗产保护局、经济发展局、行业管理局、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