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4〕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巫美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24〕7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4-09-14 21: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巫美萍同志任泰宁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小燕同志任泰宁县司法局梅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少花同志任泰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福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遗产保护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凤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推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芳芳同志任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童康同志任泰宁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余绍会同志为泰宁县人民政府督学(副科级,聘期三年),不再聘任为泰宁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江九山同志不再聘任为泰宁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按副科级干部管理,由泰宁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