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4〕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8-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积龙同志任泰宁县公务员局局长(兼);
陈瑞芳同志兼任泰宁县司法局局长(正科长级);
康祖生同志任泰宁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陈志扬同志任泰宁县数据管理局局长(兼);
吕扬同志任泰宁县商务局局长(兼);
邹贵龙同志任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吴天祥同志任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兼);
谢德雄同志任泰宁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童梅同志任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不再担任泰宁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坤同志任泰宁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李继旺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勇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来雄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李珍珠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杨德亮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陈宁璋同志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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