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4〕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肖晓冬同志任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梅松、张忠兴同志任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江利民同志任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朱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廖子发同志任泰宁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祖鸿同志任泰宁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雪梅同志任泰宁县司法局下渠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隆恩同志任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朱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天祥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廖芳德同志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肖兴财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宏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调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权属的泰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不再保留事业干部身份;
谢世莲同志任泰宁县实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邹定瑛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实验小学校长职务,按副科级干部管理,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
黄文鸯同志任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泰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兼);
肖来智同志任泰宁县妇幼保健院专技人员,按副科级干部管理;
因机构改革,原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泰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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