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3-00030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3〕1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泰宁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宁旅游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王高飞同志任泰宁旅游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泰宁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县委管理国有企业正职,试用期一年);
邱加彪同志不再担任泰宁旅游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泰宁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作为县委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相当于副科级)选派到福建环大金湖发展有限公司任职。
卢建辉同志任泰宁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县委管理国有企业正职,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泰宁县金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含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吕金龙同志任泰宁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县委管理国有企业副职,试用期一年);
朱小明同志任泰宁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县委管理国有企业副职,试用期一年)。
请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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