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3-00028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3〕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廖宁同志任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名松同志任泰宁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迪同志任泰宁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饶显凯同志任泰宁县数字治理产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威同志任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林志军同志任泰宁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主任;
黄小荣同志任泰宁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推广局副局长职务;
谢金礼同志任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不再担任泰宁县造林绿化中心主任职务;
林金水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县总医院院长;
肖求文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业管理局副局长;
陈友淼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县水埠水库运行调度中心主任;
黄文鸯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邓贤忠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邱震滨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郑秀华同志不再任泰宁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洪清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职务;
戴瑞阳同志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