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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权责、人事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3-00015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3〕7号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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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废止
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泰政人〔2023〕7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6-13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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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海峰同志任泰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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