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3-00012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3〕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黄丁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23〕4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4-05 22: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丁伟同志任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卢贤惠同志任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琳同志任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立明、黄翔同志任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宋安裘同志任泰宁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碧茶同志任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肖志武同志任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卢远宽同志任泰宁县审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邹晓芳同志任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肖毓美同志任泰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严绪文同志任泰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不再担任泰宁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黄德建同志任泰宁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德亮同志任泰宁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邹慧娟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应旭棠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连财根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绍新、李学平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潘志明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水利局主任工程师职务;

薛理敏同志不再担任泰宁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勇、春财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郑勇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卢小慧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吕扬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吴明生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黄秀琦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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