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3〕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1-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戴瑞阳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主任职务;
廖芳德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罗滨杰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胜顺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遗产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刘锋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遗产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小荣同志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推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林西翔同志任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叶德松同志任泰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宜亮同志任泰宁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志军同志任泰宁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张源同志任泰宁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良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周业昌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曾凡人同志不再担任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泰宁县林业局副局长(兼)职务;
庄秀娟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董满喜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饶光琳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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