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1〕1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经研究决定:
黄财同志任县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正科长级);
汤鹍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祖基全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吕启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江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滕超永同志任县公安局大龙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开洗同志任县公安局朱口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黄彬同志任县公安局上青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徐顺新同志任县公安局大田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邓秀荣同志任县公安局下渠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黄永泉同志任县公安局开善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邹懿同志任县公安局大龙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荔彬同志任县公安局开善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婷同志任县司法局杉城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朱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童少敏同志任县司法局朱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邹敏同志任县司法局上青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仁昌同志任县司法局新桥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妹同志任县司法局大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行春同志任县司法局开善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梅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义柏同志任县司法局梅口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开善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江勇同志任县司法局大龙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廖细梅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杉城司法所所长职务。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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