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21-00018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21〕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张传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泰政人〔2021〕5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1-06-17 16: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传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16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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