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1-0100-2019-00004
- 备注/文号: 泰政办网传〔2019〕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8号)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成立三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明政办网传〔2019〕3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泰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整为泰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泰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调整为泰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骏鑫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傅纪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肖远康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邱太凤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建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廖胜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潘 政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黄金翔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严庆禄 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宋安裘 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鄢春华 县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周其清 泰宁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廖胜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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