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1-3100-2018-00037
  • 备注/文号: 泰政办〔2018〕6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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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泰政办〔2018〕68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8-08-20 16: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0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泰宁建设,根据《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闽委发〔20153号)、《福建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闽政〔20175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政办20183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1711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泰政办〔201664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十二五”时期,特别是2012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突出问题和目标双导向,坚持县、乡、村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强化政府办医责任。成立了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的医改领导小组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工作落实。二是“三医联动”进一步深化。医药体系改革。抓好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严格执行“两票制”,切断了药品回扣的利益链条。医保制度改革。发挥医保基金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作用,实行全病种付费改革,完善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合理诊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医疗管理改革。实行和完善院长、医生年薪制,切实发挥院长代表政府对医院进行科学和精细化的管理,实行医务人员的工资与完成医疗质量、医德医风等相挂钩,充分调动一线工作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收入结构更趋合理。三是县总医院组建取得阶段性进展。为继续深化医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优势医疗资源下沉,发挥大医院在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就医模式,有效减轻群众负担。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总医院组建工作意见》(明委201721号)的文件精神,组建县总医院并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所纳入总医院一体化管理。

通过改革,初步实现群众、医生、医院、财政(医保基金)等多方共赢成效,主要体现在:2个增加、2个减少、1平稳”2个增加”:一是医院医务性收入占比增加,县医院、县中医院医务性收入占2017年较2011年均增加近22百分点;二是医务人员收入大幅增加,2017年医务人员平均收入比2011年增加近4元;2减少”:一是医院的药品、耗材占比减少。2011年药占比接近50%,下降到2017年的县医院22.78%、县中医院23.92%二是群众看病负担减少。2017年,城乡居民实际补偿比50.63%,比2011年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5.2%,城镇职工实际补偿比70.74%,比2011年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3%2017年住院次均费用为5258.62元,比2011年减少3067.82元,个人自付费用2596.36元,比2011年减少615.1元。“一个平稳”:医保基金运行平稳。2011年以来,医保基金收支基本平衡。

(二)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体制机制性矛盾更加凸显,利益格局调整更为复杂,改革难度进一步加大。一方面,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与区域间配置不均衡、结构不合理情况并存,公立医院改革需要进一步拓展深化;另一方面,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要求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同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医药技术创新等,催生着健康服务模式深刻转变,这些都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需要在巩固“三医联动”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定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连续性,加强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由单向突破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转变,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不断健全符合实际、高效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推进健康泰宁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突出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和县、乡、村一体化。遵循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群众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不断增加群众对医改的获得感。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深化配套措施改革,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新秩序。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发挥市场活力,加强规范引导,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供给侧治理能力,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对需求侧进行科学引导,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社会共治。加快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模式由治疗疾病向健康管理转变,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模式由追求规模效益向质量优先转变,群众看病就医模式由追求大医院、名专家向分级诊疗、有序就医转变。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和政府得民心。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综合监管体系。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主要指标详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和基层综合改革等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释放活力,叠加改革红利,便民惠民,增进健康。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以总医院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为目标,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构建以医防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2020年,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1.建立完善总医院运行新机制。2017年完成县总医院组建的基础上,深化县总医院内涵建设,完善县总医院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提高运行、服务、管理效率,完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人才、病种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盘活医院资源,加强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脑卒中康复等慢性病的管理。改革总医院内部绩效分配机制,与经济收入指标脱钩,与辖区人口健康指标挂钩,与分级诊疗(县域外住院人次、基层首诊、下转人次、签约服务等)挂钩。深入推进县乡医疗机C-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改革,使患者就医实现“同病、同治、同质、同价”,倒逼县级医院将乡镇卫生院能够诊治的病种、康复期病人向下转诊。

2.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调结构、控规模、优布局、补短板、提效率、升能级”为主线,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新建县总医院项目选址位于张家坊,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6亿元,设置病床552张,分两期完成六幢楼的建设,分别是门急诊楼0.97万平方米,医技综合楼1.5万平方米,住院病房楼1.1万平方米,住院病房楼二区1.2万平方米,精神病专科楼0.4万平方米,动力楼及地下室1.1万平方米。明确县、乡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详见附件2),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促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之间有序衔接。组织实施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福建)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重点加强县总医院以人才、技术、学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推进县域医疗三大平台(医疗服务技术、协作和信息平台)、六大中心(县域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五个核心专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急诊)、五个薄弱学科(新生儿科、精神科、康复科、血液透析、重症监护)以及手术室建设,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培训等支持,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到2020年,县级远程医疗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80%

3.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结合功能定位,完善双向转诊程序,以慢性病为重点,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引导县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推动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

4.全面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完善基层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既要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又要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负责人绩效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其他人员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的考核评价。加强编制动态管理,采取入编和占编不入编两种方式聘用人员。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2018基本完成村卫生所达标建设。

5.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力争2020年前基本完成设施设备“双达标”任务。重点强化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开展急诊抢救、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促进适宜技术特别是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普及普惠。通过鼓励总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选派高年资护士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等,把总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

6全面推进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程。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采取“一组团、一包干、两确定”机制(即按照一个总医院为一个组团的形式,将医保基金总额包干给总医院,确定结余的医保基金可直接纳入医务性收入,作为年终计算总医院工资总额;健康促进经费可从成本中列支),促进各医疗卫生机构主动从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诊疗机制的形成,催生资源共享、促进双向转诊,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益,推动各医疗机构以“治已病”为中心转向“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最终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模式转变。

7.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推进全面健康管理的突破口。以医保支付、竞争激励、协作联动、用药衔接、队伍建设、信息支撑等六项内容为重点,采取“家庭签约、分类管理、层级服务”方式,由签约团队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和健康管理以及引导分诊等服务,引导居民有序就医、合理分诊。完善运行机制,建立“1+N”工作机制,即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为主,二级医院专科医生为辅的家庭医生队伍,通过利益导向,鼓励吸引县级医院专科医生到基层服务。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建立健全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建立以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等为核心的评价考核体系,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兼职专科医师签约报酬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专科医师提供签约服务的实际工作时间、签约服务量和工作业绩等,经与专科医师协商,通过协议方式确定薪资报酬。探索建立有序竞争机制,居民在一定区域内可自主选择服务团队签约。创新经费拨付方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与签约服务对象数量和服务质量挂钩。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实行长期处方政策。2020年,争取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巩固完善“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成果,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总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完善总医院管理体制。坚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妥善处理总医院和政府关系,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健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在编制和人员规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管、法定代表人聘任、运行评价等方面的重要职能,加大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总医院内部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具体事务管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实行院长负责制,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加强院务公开和党建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公立医院依法制订章程。

2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提升财务运行透明度,强化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和费用审核制度,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3健全公立医院投入和补偿机制。明确政府办医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投入机制,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降低药品(耗材)占比,进一步腾出调价空间,并与医疗控费、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措施相衔接,动态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

4.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完善“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建立薪酬合理增长机制,医务人员考核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把住院费用全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等实施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着力推进诊疗行为规范。加强对合理用药、费用控制、医疗质量安全、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的监督,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支付和约束功能,切实降低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5.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机制。全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合理水平,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卫计、医保等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情况实施跟踪监测。

(三)建立公平高效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第三次精准补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围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三个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整合后医保体制的基础、杠杆和引擎作用,促进“药、价、保”深度融合,推进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医药行为全过程监管,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1健全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在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标准、政策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经办“六统一”的基础上,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的管理整合,实现统筹层次、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经办“四统一”。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厘清政府、单位、个人缴费责任,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强化个人参保意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使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完善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推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配合省、市建立城镇职工医保省级调剂金制度,增强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改革医保支付管理。

2.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保精算与分析工作,明确医保待遇确定和调整的政策权限、调整依据和决策程序,合理确定基本医保的保障边界。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建立健全异地转诊的政策措施,推动异地就医结算与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联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衔接协调。根据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动态调整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扩大二类疫苗接种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让城乡居民享受医改红利。

3.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统筹集中各类医疗救助资金,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政策衔接,加大对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做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商保机构经办大病保险,推进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居民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需求。

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整机制,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从201811起,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全面夯实信息化管理基础,建立预警、考核、奖惩等配套措施,防止医疗不足、分解住院、分解收费,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医保对县总医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和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等重大医改政策的支持力度。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市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5.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医疗救助基础上,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并根据每年基金运行情况,开展第三次精准补助,发挥托底保障作用,防止因病产生灾难性家庭。进一步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有效衔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制定大病病种目录,实施按病种补偿。加强对大病保险运行的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考核评价、信息管理、风险调节等配套政策,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6.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一是腾空间。减少药品耗材流通和使用环节,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堵住浪费。二是调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医院医药总收入增幅不超过9%的前提下,将腾出空间的80%进行“腾笼换鸟”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及时转化为医院的合理收入,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院良性发展。三是保衔接。在不增加财政和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医保跟进补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实施差别化的价格和支付政策,理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差价,拉开不同等级医院的价格差距,拉开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差距,拉开不同诊疗水平医生的诊疗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四)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发挥医保在药品联合限价采购、配送与结算、药品价格谈判、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结算和医疗行为的监督稽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挤压药品(耗材)价格空间,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1.实行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在市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药、价、保”联动优势,按照“按需而设、为用而采、去除灰色、价格真实”原则,采用“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和“一品两规”,开展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完善与国家、省市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机制,规范和推进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确保采购各环节阳光透明。

2.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实行“一票制”。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做到票据、账目、货物、货款相一致,随货同行单与药品同行。企业销售药品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和销售凭证。积极推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范化、电子化。加强“两票制”落实的监督检查,将不执行“两票制”的生产和配送企业列入“黑名单”。

3.完善短缺药品保障机制。密切监测药品短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低价药、急(抢)救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问题。进一步完善医药储备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研发和生产能力,发挥医药储备功能,加强与省市储备的互补联动。

4.完善药物政策体系。彻底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发挥行业协会在生产、流通领域的自律作用。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

5.探索建立医院临床药师制度。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师管理制度,结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体现药事服务价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临床药师,促进临床药师下临床,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处方审核与调剂、临床用药指导、规范用药等方面的作用。探索药师多点执业,强化数字身份管理。

(五)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完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医保、医药、医院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监管制度体系,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水平。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示。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更加注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改善服务质量。

2.构建多元化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机构自我管理、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管体系。利用政府网站、健康泰宁、广播电视等融媒体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强化行业自律,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积极开展或参与评价标准的咨询、技术支持、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由政府主导逐步向独立第三方评价转变。

3.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全面落实医疗服务监管制度,持续推进医疗服务监管部门责任制、监管内容清单制、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制度、诉求回应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积分管理制度。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4.健全医疗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1711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泰政办〔201664号)要求。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完善技术规范,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到2020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5.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利用三明“三保合一”医保在线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诊疗费用进行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实施医保医师代码制管理,加大对骗保欺诈、过度医疗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6.加强医药监管。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建立完善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严控药品购销渠道,严格票据管理,减少流通环节,净化流通环境,规范流通秩序。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的,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对价格垄断、欺诈、串通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药品注册申请中数据造假、制售假劣药品、挂靠走票、“洗钱”、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从提升和改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健全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依托省市医学院校,每年委托培养一批面向县乡两级本土化临床医学大专以上毕业生,面向村级本土化临床医学(中专)毕业生,切实解决我县基层卫生人才缺乏问题。完善毕业后教育制度,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鼓励基层在岗医生通过参加符合执业准入政策的高等教育,提升学历层次。为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提供到大医院培训进修的机会。进一步放宽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关心重视村医队伍建设,合理提高待遇,完善村医退出机制。

2加强医学“优秀人才”培养。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1711号)精神,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重点实施三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即实施院长培训计划、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医师培养资助计划,着眼于提高我县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医学学科人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培养能够带动我县医学重点学科发展和薄弱学科建设的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和急需人才。围绕学科发展需求,精准引进重点学科、高层次人才、著名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政策,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学科建设所需人才。

3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公共卫生和慢性病管理工作,促进医防协同。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机制基本完善。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方式以及效果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考核作用。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残疾人健康管理,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将更多成本合理、效果确切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加快发展社会力量办医。一是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支持社会办医向专科、紧缺领域和非营利性方向发展,走专业化、高端化、精细化路子。支持社会力量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以及康复、老年护理、体检等细分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水平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特需服务。二是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简化社会办医准入审批程序,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进一步落实社会办医投融资、土地、财税、医疗保险、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将社会办医疗机构所需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制定教育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立项安排上,给予社会办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社会办医院在人才引进方面享受当地政府人才引进同等优惠政策;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上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5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扩大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规模,优化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加快推进健康旅游产业发展。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引导社会办医院充分参与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6.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建立“大健康+大数据+大服务”的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激发深化医改的动力和活力,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夯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基础,建成县、乡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并初步实现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大力推进健康医疗行业治理、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等领域大数据应用,加快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新兴健康医疗服务,加快形成智能、便捷、高效、经济、共享的服务新模式,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医疗需求。依托信息化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第三方考核机制,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资金和效果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行“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推动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由县委书记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统一推进医改工作。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委核心作用,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构筑大健康、大卫生工作格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惠及全民。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县财政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落实全县公立医院中医药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当地财政核拨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同时,建立向省上和中央争取项目资金的机制。

(三)强化督查评估。完善医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督查问责制度,将医改任务纳入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范围,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把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可检验的成果作为主要内容,督促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建立考核奖惩和定期通报制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医改的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好医改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高人民群众对医改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提高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展健康文化,净化传播环境,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生命和医学规律,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和就医理念,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水平和健康素养。

(五)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放权,鼓励地方锐意进取、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特别是针对一些矛盾和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

 

附件:1.到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指标

2.分级诊疗体系下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表


附件1

 

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内 容

1

全县公立医院医药总收入增幅控制在9%以内。

2

全县公立医院医务性、药品耗材和检查化验收入逐步达到5∶3∶2良性结构。

3

全县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4

二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5

人均期望寿命力争达80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

6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6%左右。

7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人以上。

8

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90%以上居民拥有电子健康档案。

9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10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80%以上。

11

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70%左右。

12

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90%以上。

13

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70%的村卫生所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1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以上。

1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重力争达65%以上。


附件2

 

分级诊疗体系下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表

 

医院等级

功能定位

二级医院

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向上转诊服务。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老年病、肿瘤晚期、康复期等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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