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2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 泰政规〔2024〕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闽政〔2024〕5号)和《三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明政规〔2024〕3号)精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结合泰宁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着力提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推进优势产品供给五大行动,全面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助力提升泰宁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00%,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五大行动
(一)设备更新行动
1.推进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落实新型工业化推进行动,致力产业领跑,加快水资源产品、竹木制品、食品、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智改数转”“数实融合”,培育壮大新能源、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发挥增资扩产技术改造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引导企业实施一批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增资扩产项目,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有序淘汰不达标设备。大力推动企业实施节能降碳和循环化改造,强化工业节能监察与节能诊断“双轮”驱动,推动企业节能降碳。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抓手,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分类分阶段推进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的设备更新改造。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推进建筑物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及公共部位维护,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加速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升级,推动燃气、供排水等老旧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系统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设施设备。推动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淘汰更新。加装和更新地下排水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并融合现有城市管理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摸排全县重点公共领域、重点单位场所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投资支持,分类分批完成智能化升级改造。
牵头县领导:黎辉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3.推进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1)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确保城市公交新能源占比100%、出租汽车新能源占比90%以上,不断提高邮政快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分类处置动力电池超质保期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对车况较差、电池衰减严重的新能源公交车安排提前报废;对车况较好的新能源公交车采取电池延保或更换措施。有序淘汰老旧柴油货车。
牵头县领导:黎辉平、廖文盛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2)大力推广推动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以及新一代绿色船舶的应用,实施“电动大金湖”工程。
牵头县领导:饶秀健、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旅委会、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3)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不断优化农机装备水平。
牵头县领导:杨仁保
牵头单位:县农机中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4.大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1)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等学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设备,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进行教学仪器设备迭代升级。
牵头县领导:廖文盛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
(2)开展文旅设施体检和评估,推进观光游览设备、演艺设备、智慧文旅设备、高新电影设备、保护管理监测设备等文旅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图书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与机房服务器等信息设备升级,整合提升金湖、寨下大峡谷、上清溪等景区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快实施金湖游船油改电、九龙潭新业态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备更新等项目,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更新或以旧换新一些年限久远的设备。
牵头县领导:饶秀健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旅委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推进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等项目,加快县总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牵头县领导:严生英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5.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有序推动老旧汽车报废置换,促进车辆排放、油耗和安全性等方面升级。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拉动汽车换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实时动态更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数据,对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依法依规报废,积极引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招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6.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鼓励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促进废旧家电回收更新。鼓励企业进社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提高家电售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消费体验。鼓励回收企业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并规范建设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按标准分类推进新建和升级改造绿色分拣中心,提升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覆盖面。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政府办、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7.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积极开展绿色、智能和适老家居消费主题活动。鼓励家居卖场、电商平台设立老年用品销售专区专柜,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组织开展陶瓷、卫浴、门窗、地板、照明、管材等专场活动,促进产供销对接,带动局部改造、旧房装修等消费。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供销社
(三)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8.建立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质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补齐循环利用产业链短板,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农业农村废弃物等统筹处置利用。完善公共机构设备回收渠道,加快构建“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积极促进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落实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规范处置强制淘汰、存在严重隐患的报废产品设备,严厉打击强制淘汰、存在严重隐患的报废产品设备通过二手交易等方式流入市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政府办、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生态环境局
9.积极推动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登记管理,严厉打击恶意恢复和泄露二手电子产品用户信息行为,积极融入省市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化、规模化、秩序化建设,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诚信监督机制。推动全县二手车出口业务高质量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10.提升装备再制造和资源再生利用水平。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化回收、精细化分拣、规模化利用、循环化生产和集群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设备更新换代。构建废旧物资有效回收循环利用网络体系,完善“互联网+换新+回收+利用”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高再生资源原料替代比例。探索大宗固体废弃物区域整体协同解决方案,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做大做强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大宗工业固废高值化规模化利用水平。
牵头县领导:黎辉平、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四)标准提升行动
11.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推动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各级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企业标准,持续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节能标准,特别是充电桩、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的修订。
牵头县领导:廖文盛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12.加强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坚持核心产品技术创新,着力从产品生产各环节提升产品技术标准水平及质量,实现对企业生产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结合各类宣传活动,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落实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要求,严格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
牵头县领导:廖文盛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
13.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实施。贯彻落实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及废旧机电设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弃物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处理处置、再生产品等技术标准。聚焦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和再利用等标准的制定,引导企业推广运用资源循环利用有关标准。
牵头县领导:廖文盛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14.加快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大力促进食品加工设备、竹木加工机械、仓储物流装卸设备等传统产业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提升装备水平。围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供给能力。聚焦行业设备更新改造需求,加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与应用衔接,鼓励在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提升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探索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行动,推动泰宁工业实现从制造型工业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工业发展,进一步加快“5G+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向工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深度拓展。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15.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工业互联网应用等。推进“光储充检”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应用。丰富笋制品、肉制品等食品细分领域,以及空调、竹木家具等消费品领域新产品市场销售供给。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
16.打响泰宁区域质量品牌。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加快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提高质量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主动接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常态化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支持好设备、好产品、好企业开拓市场。
牵头县领导:廖文盛、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县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县长牵头,分管教育、工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县长参与,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落实各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跟踪分析,做好项目储备,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牵头县领导: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各有关部门
(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和产品更新、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节能减排补助、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落实对废弃物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支持。
牵头县领导:饶秀健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税务局
(三)优化金融服务。充分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领域项目的金融支持。发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作用,引导银行重点支持和保障相关设备生产企业资金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完善、拓展、丰富供应链融资金融产品,加大对设备更新改造供需双方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好省市优惠贷款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开发以旧换新金融产品,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牵头县领导:饶秀健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注重要素保障。强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政策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切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牵头县领导:黎辉平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
(五)推动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不断提升循环发展装备和技术供应能力。
牵头县领导:叶莹、许伟钢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发改局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