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1500-2019-00045
- 备注/文号: 泰政地〔2019〕3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0-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江秀滨等居民:
县自然资源局转来你们18宗危房改建用地的请示文悉。根据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秀滨使用位于杉城镇下许洋巷24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89.7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1992〕字第0238号,土地面积125.1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二、同意余嫦娥、王昌文使用位于杉城镇林业路松光街二巷1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200平方米(其中A地块为余嫦娥面积102平方米,B地块为王昌文面积为98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1993〕字第1416号、泰国用〔2007〕字第1053号,合计土地面积286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三、同意饶丽美、江细凤、江立生、卢明伦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清福巷9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105.78平方米(原不动产权证为:闽(2017)泰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149号,土地面积106.8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四、同意黄小金、张德兰、黄金金、张牡秀、黄孙爱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上北洲二巷22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235.6平方米(原不动产权证为:闽(2018)泰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712号,合计土地面积330.8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五、同意吴立鹚、江玉珠、吴立鹏、邹月娥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金富街龙尾(金富街十巷6号、7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204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12〕字第2125、2126号,合计土地面积205.8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六、同意肖周平、曹春连、肖幸华、廖德爱、肖生清、吴远兰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福山排6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200.5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12〕字第0408、0409、0410、0411、0412、0413号,合计土地面积262.1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七、同意傅光辉、傅艺宾、梁翠霞、施海红、傅炜维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林业路27号(林业路上段48#)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248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12〕字第0292、0293、0294、0295、0296号,合计土地面积268.2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八、同意廖儒勤、杨祥梅、廖儒清、李胜香、廖儒平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林业路26号(林业路上段47#)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243.75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10〕字第0442、0443、0444、0445、0446号,合计土地面积394.4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九、同意邹小利、邹业嫔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林业路上段50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153.92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11〕字第2032、2033号,合计土地面积211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同意肖远保、田儒莲、肖远珍、李良香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许洋路许洋一巷7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178.5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15〕字第0103、0104号,合计土地面积179.3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一、同意叶新文使用位于杉城镇许洋路福山排20号(福山排25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198.24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09〕字第1858号,土地面积200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二、同意欧阳种根、欧阳水根使用位于杉城镇许洋路许洋二巷8号(许洋二巷9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276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14〕字第0984、0985号,土地面积438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三、同意杜流明使用位于杉城镇金富街27号(富民九巷11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107.38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92〕字第0563号,合计土地面积194.3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四、同意邹业坤、肖金娥、郭萍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许洋路四巷8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197.6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14〕字第0819、0820号,合计土地面积222.2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五、同意江贤球、欧阳玉香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许洋路四巷9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202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04〕字第0838号,土地面积225.6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六、同意王加孙、丁家文共同使用位于杉城镇下许洋巷25号(现许洋二巷30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87.4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2005〕字第1228、1230号,合计土地面积203.1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七、同意欧阳种善、李月珠、欧阳兰燕使用位于杉城镇许洋路一巷9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184.57平方米(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泰国用〔1992〕字第0171号、泰国用〔2012〕字第0420、0421、0422、0423号,土地面积290.1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十八、同意江秀山、黄瑞凤使用位于杉城镇下许洋四巷11号危旧房拆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351.07平方米(原不动产权证为:闽(2019)泰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281号,土地面积428.7平方米),作为危旧房改建用地。
以上18宗房屋改建使用国有建设用地面积合计3464.01平方米,重新规划剩余的土地面积1107.49平方米由县政府无偿收回,作为城市道路或公共设施用地。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原属行政划拨用地的,产权人可保留划拨用地性质或申请土地出让手续;原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继续以出让方式供地;宗地内有部分划拨地或出让地的按出让方式供地。各户房屋改建,应根据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办理不动产登记;若有开发地下空间,以县规划部门审批的面积为准,并可按规定申请地下空间产权登记发证。其规划、建设、用地、不动产办理须严格按照泰政文〔2014〕54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建设应符合规划、消防、人防安全等要求,并严格按照审查核准的平、立、剖面图施工。具体手续向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国土联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办理。
此复。
附件:江秀滨等居民危旧房改建基本情况表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江秀滨等居民危旧房改建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 名 |
地 址 |
原占地 面积 |
原建筑面积及层数 |
改建占地面积 |
审批层数及限高 |
预申请时间 |
备 注 |
1 |
江秀滨 |
杉城镇下许洋二巷29号 |
125.1㎡ |
138.72㎡ 二层 |
89.7㎡ |
四层 檐高12.2米 |
2018.6.19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2 |
余嫦娥 王昌文 |
杉城镇林业路松光街二巷1号 |
286㎡ |
413.92㎡ 二层 |
200㎡(其中A地块为余嫦娥面积102㎡,B地块为王昌文面积为98㎡)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7.2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3 |
饶丽美 江细凤 江立生 卢明伦 |
杉城镇清福巷9# |
106.8㎡ |
130.39㎡ 二层 |
105.78㎡ |
四层 檐高12.2米 |
2018.7.4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4 |
黄小金 张德兰 黄金金 张牡秀 黄孙爱 |
杉城镇上北洲路二巷22号 |
330.8㎡ |
246.64㎡ 二层 |
235.6㎡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2.29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5 |
吴立鹚 江玉珠 吴立鹏 邹月娥 |
杉城镇金富街龙尾(金富街十巷6号、7号) |
205.8㎡ |
400.14㎡ 二层 |
204㎡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9.2.27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6 |
肖周平 曹春连 肖幸华 廖德爱 肖生清 吴远兰 |
杉城镇福山排6号 |
262.1㎡ |
196.48㎡ 二层 |
200.5㎡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8.2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7 |
傅光辉 傅艺宾 梁翠霞 施海红 傅炜维 |
杉城镇林业路27号(林业路上段48#) |
268.2㎡ |
235.28㎡ 二层 |
248㎡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8.6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8 |
廖儒勤 杨祥梅 廖儒清 李胜香 廖儒平 |
杉城镇林业路26号(林业路上段47#) |
394.4㎡ |
326.12㎡ 二层 |
243.75㎡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8.6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9 |
邹小利 邹业嫔 |
杉城镇林业路上段50号 |
211㎡ |
184.21㎡ 二层 |
153.92㎡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8.8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0 |
肖远保 田儒莲 肖远珍 李良香 |
杉城镇许洋路许洋一巷7号 |
179.3㎡ |
254.46㎡ 二层 |
178.5㎡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8.10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1 |
叶新文 |
杉城镇许洋路福山排20号(福山排25号) |
200㎡ |
246.04㎡ 二层 |
198.24㎡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8.15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2 |
欧阳种根 欧阳水根 |
杉城镇许洋路许洋二巷8号(许洋二巷9号) |
438㎡ |
391.54㎡ 二层 |
276㎡ |
三层 檐高9.3米 |
2018.8.20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3 |
杜流明 |
杉城镇金富街27#(富民九巷11#) |
194.3㎡ |
119.48㎡ 一层 |
107.38㎡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8.28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4 |
肖金娥 邹业坤 郭 萍 |
杉城镇许洋路四巷8号 |
222.2㎡ |
274.28㎡ 二层 |
197.6㎡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9.14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5 |
江贤求 欧阳玉香 |
杉城镇许洋路四巷9号 |
225.6㎡ |
226.96㎡ 二层 |
202㎡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9.14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6 |
王家孙 丁家文 |
杉城镇下许洋巷25号(现许洋二巷30号) |
203.1㎡ |
134.23㎡ 二层 |
87.4㎡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12.11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7 |
欧阳种善 李月珠 欧阳兰燕 |
杉城镇许洋路一巷9号 |
290.1㎡ |
428.85㎡ 二层 |
184.57㎡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8.12.17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18 |
江秀山 黄瑞凤 |
杉城镇金湖西路许洋四巷11号 |
428.7㎡ |
298.74㎡ 二层 |
351.07㎡ |
四层 檐高12.3米 |
2019.9.20 |
县政府〔2018〕4号专题会议通过 |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防办,税务局。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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