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0-15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 泰政地〔2019〕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合理利用、优化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结合我县2019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要求,切实加强土地调控,积极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从严控制总量,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二)严格保护耕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着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确保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全县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
(三)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紧密结合泰宁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项目、民生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结构、城区建设等方面用地需求。
(四)调整用地布局,按照泰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优化中心城镇功能,拓展城市新空间,加快完善旅游城市功能。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1.051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9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448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85公顷,住宅用地1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5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198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8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供地项目基本位于城区规划控制区、大洋坪工业集中区、省道205线沿线及部分乡(镇)集镇范围内。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泰宁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保障,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供地计划有效落实。县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用地单位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跟踪管理,县相关部门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调整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报县政府批准调整,逐步完善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附件:泰宁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泰宁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序 号 |
用途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供应方式 |
备注 |
1 |
商服用地 |
泰宁旅游特色街区(三涧湾)项目 |
原三中地块 |
2 |
出让 |
存量建设 |
2 |
音山村墩上桥头地块 |
朱口镇音山村桥头 |
0.2686 |
出让 |
已农转征 |
|
3 |
大龙官江加油站项目 |
大龙乡山坊官江1号桥 |
0.18 |
出让 |
需农转征 |
|
4 |
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
五元路沿线商住用地 |
杉城镇五元路沿线 |
6 |
出让 |
需拆迁 |
5 |
泰宁院子 |
杉城镇红卫村 |
6.5 |
出让 |
需农转征 |
|
6 |
泰宁火车站站前配套商住项目 |
泰宁火车站站前广场 |
5 |
出让 |
已农转征 |
|
7 |
工矿仓储用地 |
大洋坪工业项目 |
杉城镇大洋坪 |
6 |
出让 |
已农转征 |
8 |
龙湖工业园区工业项目 |
朱口镇龙湖工业园区 |
2 |
出让 |
已农转征 |
|
9 |
泰宁县新桥山泉水项目 |
新桥乡 |
1.85 |
出让 |
需农转征 |
|
10 |
交通运输用地 |
湖缘南路 |
杉城水南村 |
2.68 |
划拨 |
需农转征 |
11 |
建泰高速大金湖服务区 |
杉城镇长兴村 |
5.1 |
划拨 |
需农转征 |
|
12 |
泰宁县城区公共停车场 |
杉城镇胜一村 |
5.33 |
划拨 |
需农转征 |
|
13 |
南会坊下停车场 |
杉城镇南会村 |
5.0285 |
划拨 |
需农转征 |
|
14 |
大洋坪四中垅道路用地 |
杉城镇大洋坪 |
1.06 |
划拨 |
需农转征 |
|
15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上清溪景区景观提升项目(蓄水重力坝) |
上青乡崇际村 |
1.48 |
划拨 |
需农转征 |
1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上青变电站 |
上青乡上青村 |
0.15 |
划拨 |
存量建设用地 |
17 |
派出所业务用房 |
下渠乡下渠村、新桥乡新桥村 |
0.25 |
划拨 |
存量建设用地 |
|
18 |
大兴日间照料中心 |
新桥乡大源村 |
0.0482 |
划拨 |
需农转征 |
|
19 |
乡镇林业站 |
大田乡大田村、新桥乡新桥村 |
0.0718 |
划拨 |
需农转征 |
|
20 |
红军街配套设施用地 |
杉城镇岭上街 |
0.054 |
划拨 |
存量建设用地 |
|
|
合计 |
|
|
51.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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