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0-1300-2018-00022
  • 备注/文号: 泰政地〔2018〕2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际户外运动基地(二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泰政地〔2018〕20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8-06-06 08:49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国际户外运动基地(二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泰国土资〔201838号)收悉。皇家(三明)置业有限公司20141月以984.2万元竞得国际户外运动基地(二期)地块(宗地编号TG2013-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该地块必须于2015410日前开工,但至今未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宗地编号TG2013-27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受让人自身原因,未动工建设已超过二年。经研究,同意无偿收回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的国有建设用地纳入储备用地管理

此复。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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