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泰宁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持续推进2025年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规〔2025〕2号

各乡(镇),县各单位:

  现将《泰宁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持续推进2025年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持续推进2025年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三明市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明计生协〔2025〕2号)和2025年3月13日召开的全市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对接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持续推进2025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强抵抗风险能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落实“六项重点任务”为核心,以生育关怀为主线,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

  二、工作目标

  2025年,继续把提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作为推进工作的任务目标,不断扩大计生家庭保险的覆盖面,让更多计生家庭得到保险保障和关怀。通过“多元化”出资,即通过政府出资、单位出资、家庭自愿等筹资投保模式,全县力争完成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任务指导数60万元。

  1.政府出资。农村计划生育的二女结扎户、独女领证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购买100元版保险的保费由县财政每份补助50元,乡(镇)政府每份补助50元。

  2.单位出资。积极鼓励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和村居干部参保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和确定。

  3.自主缴费。鼓励各乡镇继续对自主缴费参加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家庭(违反计生政策除外)采取补助措施,引导鼓励计生群众自主出资投保。

  三、保险内容

  1.投保对象。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为出生28天至65周岁(含65周岁,续期可以放宽至7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无双亲的,可在直系亲属中指定一名6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的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被保险人。

  2.保险金额。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家庭为单位,投保对象实行自愿投保。保费分50元版、100元版、200元版三种。5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16.70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8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0.7万元(家庭成员共享);10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41.4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20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1.4万元(家庭成员共享)。20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52.7万,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为25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2.7万元(家庭成员共享)。100元版本作为2025年的自主缴费主推版本, 50元版本和200元版本用于自选版本。

保障内容

50元版

100元版

200元版

备注

意外伤害身故

8万

20万

25万

家庭成员均分

意外伤害伤残

8万

20万

25万

家庭成员均分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0.7万

1.4万

2.7万

家庭成员共享

  3.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计划生育家庭同意投保、交纳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四、工作要求

  1.要凝聚共识,强化责任担当。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是聚焦家庭健康和生育关怀的具体体现,要秉承“生育传承希望、保险保驾护航”工作理念,加强协作、稳步推进、规范运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厘清思路、做好基本盘,寻找薄弱点,消除空白点,拓展保险对象、拓宽参保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好事宣传好、部署好、落实好,着力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2.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把好的政策宣传到村(居),宣传到户到人,要坚持“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要认真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巩固好的措施、好的渠道和好的资源,逐步提高自主缴费比例,主推100元版,逐步推广200元版;要通过新媒体、宣传品、典型事例、重大节日等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计生保险的好处、投保方式、理赔程序,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增强计生家庭参保的主动性,提升计生保险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3.要各司其职,提供便捷服务。县计生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公司要加强沟通联系,理顺关系,不断优化投保、报案、理赔流程,做到“小案快办”“大案急办”“特案特办”,应赔尽赔,快捷理赔,提高计生家庭的满意度。双方要做好日常交流、信息互通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保险公司要负责信息平台建设、业务培训、保单送达、释疑解惑、数据汇总、信息沟通、跟踪随访,积极拓展网上理赔通道,为计生家庭提供更优的服务。

  4.要把握进度,及时报送资料。为确保保期连续性,保证投保人利益,各乡(镇)要将2024年投保满一年的对象,于2025年投保到期日前报送县人寿保险公司,并及时上缴应承担的保费。县人寿保险公司联系人:刘凤丹,联系电话:15259849777。

  附件:投保缴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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