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泰宁县推进笋竹产业发展扶持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规〔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泰宁县推进笋竹产业发展扶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泰宁县推进笋竹产业发展扶持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我县笋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推动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笋竹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根据县政府有关笋竹产业政策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2024年泰宁县推进笋竹产业发展扶持方案》,具体办法如下。

  一、资金奖补范围、内容和标准

  奖补资金从县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块转至林业局,用于乡(镇)笋竹产业竹林流转、丰产示范片培育奖补。

  1.竹林流转方面

  县内从事森林、竹林经营的竹农合作社或家庭林场、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承包联营各乡(镇)村竹农的竹林竹山,且成功流转竹林面积500亩以上的,将对县内竹农合作社或家庭林场、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予以5万元奖补;在此基础上上述新型经营主体每增加流转联营竹林200亩,再另行奖补1万元(最高奖补至10万元);具体奖补金额以新签订的竹林流转联营合同(2024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和林业站现场核实的面积为准,奖补的经营主体只能一个,且合同签订年限不能低于10年。

  2.竹林丰产示范片建设方面

  按每个乡(镇)至少完成面积500亩以上(可以2-3片联合计算面积)竹林丰产示范片的建设任务,竹林丰产示范片可以由多家经营主体组成(最多不超过3家),验收合格后,将按面积比例予以县内竹农合作社或家庭林场、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共5万元奖补。(奖补资金直接补至上述新型经营主体)。

  二、实施主体和程序

  (一)实施主体:县内从事森林、竹林经营的林(竹)农合作社或家庭林场、公司等经营主体。

  (二)组织申报。上述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组织申报资料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竹林林权证或竹林承包、租赁合同等复印件、承诺书,竹林丰产片示范项目需另外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申报表,各乡(镇)对提出申请的实施主体和奖补项目进行逐一初验核实。

  (三)认真审核。申报主体所在地乡(镇)政府应对拟申报实施主体和奖补项目进行初步核实,并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后,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奖补对象进行审核,汇总拟实施主体和奖补项目后,与县财政局商定实施主体和奖补项目,在泰宁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列入奖补范围并备案。

  (四)做好验收。项目实施后,县林业局要会同由乡(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竹林所在村的书记(村干部)等人组成的验收小组,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逐项逐片进行现场和内业资料的验收核实,并填写项目验收核实单(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五)拨付资金。由县林业局根据验收结果将资金拨付至乡(镇)人民政府,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

  三、检查监督

  1.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和奖补资金运行的检查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对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一经查实,追回奖补资金,并将涉事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享受相关财政资金扶持政策。

  2.对在项目申报过程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截留、挪用奖补资金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其他说明

  1.本《方案》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6月底。

  2.竹林流转和竹林丰产片建设两个项目可同时享受本《方案》中的两项奖补资金,且最高奖补不超过15万元。

  3.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上级政策变化等问题,具体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笋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4年度泰宁县笋竹丰产示范林培育项目实施措施及内容

  

 

附件1


笋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亩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合作社)企业名称

 

地点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完成亩数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助

金额

 

本年度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乡(镇)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林业局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备注:资金申报付时需要的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竹林林权证或竹林承包、租赁合同等复印件、竹林流转转款凭证、丰产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时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奖补资金收据、验收核实单等相关文件资料。

  

附件2

2024年度泰宁县笋竹丰产示范林培育项目实施措施及内容

序号

培育目标

实施项目

主要措施和内容

实施时间

1

经过培育,丰产竹林应达到的指标如下:①平均眉径达7.5厘米以上;②毛竹丰产林立竹数达到140一180株;③毛竹丰产林立竹度要求达到结构合理:1-2龄(1度)立竹度株数为30%。3-4龄(2度)立竹度株数为30%。5-6龄(3度)立竹度株数为30%。7龄以上(4度)立竹度株数为10%。

劈山清杂

劈除林内的丛生杂草、砍除林内的杂灌、藤本,间伐或除去部分影响竹林生长的阔叶乔木的枝条。改善林内卫生状况,增加绿肥。均匀保留伴生树种,如枫香、杉、杂等乔木等,逐步形成竹阔混交林。

8-10月份

2

适度疏伐

留足1—5年生竹,疏伐时应按去小留大、去劣留强、间密留疏原则,适度间伐一些细、倒、病竹,促进竹林生长。

全年

3

深翻垦复

垦复深度以15厘米为好,但在山脚缓坡等土层深厚、生长较好的竹林,以20-25厘米深度为好;考虑投入劳力不足等实际情况,竹农可结合冬、春笋采挖实施垦复、清除杂灌、块石等措施,挖笋时尽量沿着竹山的等高线进行采挖,并尽可能在挖笋将上层的土壤往下翻一点,经过2-3年时间,可逐步在竹林内形成与等高线一致的带状竹山,同时在带状平面内侧挖一条小沟用于施肥。

以7月最佳,8月次之,9月更差。

4

竹林施肥

25度以下坡度地势比较平缓的竹林,采用林内开沟埋肥,即按间距1.5-2米开水平环形条沟、沟深15--20厘米,1米长沟内投肥约0.25公斤复合肥,投肥后及时复土,每亩施用复合肥40-50公斤;25度以上坡度地势比较陡峭的竹林,在距竹株40-50厘米挖半月形沟,逐株施肥盖土;每亩施高合肥40-50公斤。

“春笋大年,冬笋小年”年份,施肥重点在5~6月,,即在留养的新竹发枝展叶后,此时施肥效果最佳。

5

护笋养竹

①要留盛期笋即清明前后(3月25日-4月10日)10-15天内出土的壮笋、空膛(档)笋(林空中生长的竹笋)、林缘笋(竹林边缘生长的竹笋)、留大笋、留壮笋。花年(大小年不明显的年份)竹林每亩健壮大笋30-40株。大年每亩留笋40—50株,出笋小年则注重选留大径级竹笋达到每亩年均选留春笋20—30株,以保证竹林新竹的增长量。

清明-谷雨前后(4月4日-4月20日)15-20天内

②出于经济收益考虑,可以挖除清明之前的罐头笋,以及清明护笋期之后的黄标笋,同时,加强春笋出笋期间从春分至谷雨后10天约40天的管护期,确保留养的笋棵棵成竹。

③适当采挖冬笋,以增加经济收益。

6

经过培育,丰产竹林应达到的指标如下:①平均眉径达7.5厘米以上;②毛竹丰产林立竹数达到140一180株;③毛竹丰产林立竹度要求达到结构合理:1-2龄(1度)立竹度株数为30%。3-4龄(2度)立竹度株数为30%。5-6龄(3度)立竹度株数为30%。7龄以上(4度)立竹度株数为10%。

号竹建档

用红漆或专用油笔在1.6米左右的当年新生竹杆上按年度数字进行号竹。如2024年春生长的新竹写上“1”。号字方向统一朝山下,便于观察,每年要进行一次号竹,形成竹龄档案。

6月底新竹长成后

7

竹山灌溉

在竹山内建设蓄水池,每个10立方米,蓄水池高于地面1.4米以上或下挖1.5米左右,池内有人步梯,出水口有设滤网,竹山内布设管道齐全,可供喷灌使用的每立米水可喷灌2亩以上的。

旱季

8

合理采伐

①严禁在竹子生长季节采伐毛竹,以避免伤流。大小年分明的竹林一般是2年采伐1次。

采伐最好在秋冬季毛竹休眠期进行,现在根据市场行情春夏也有采伐;秋分时进行采伐到第二年立春前结束,即9月下旬至次年2月进行采伐;花年(大小年不明显的)竹林在每年11月至次年1月(立冬-大寒)进行采伐。

②采伐严格掌握“三砍三留”原则,即砍小留大、砍密留稀、砍劣留优的原则,不砍边缘竹、不砍空膛(档)竹。采伐年龄根据经营目的、竹材利用和竹林可持续经营等方面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③凡未达到立竹密度要求的竹林,除采伐病、小、老竹以外,其它的竹不能采伐;已达到立竹密度要求的竹林,大年每亩采伐40-50根,小年每亩采伐20-30根。为保证竹林合理采伐,以号竹年限为基准,原则上坚持存3去4不留7(即留3度竹,砍4度以上的竹,决不留7度竹)。

  备注: 1.资金申请拨付时需提供投入证明(包括人工工资、采购发票等),按照投入证明予以相应补助。

      2.笋竹丰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方案附件2中的第1、2、3、4、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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