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闽农综〔2022〕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决定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核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县乡镇、村级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岗位人员覆盖面不低于70%,农机服务组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比例达 100%。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和检验率均达到 85%以上。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参训率达到 80%以上。农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构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为争创“平安农机”全国示范县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泰宁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定于2023年4月开始,创建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4月中下旬)。各乡(镇)要及时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宣传活动,按工作目标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督岗位,指导辖区农机服务组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固定标语、警示牌、发放宣传材料等,做好辖区内农业机械及驾驶人的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集中创建实施阶段(5月-6月底)。各乡(镇)、村要与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各乡(镇)要建立农业机械、驾驶人台账及农机事故、安全宣传教育等记录,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排查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深入农田、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主动联系公安部门做好拖拉机道路联合执法,积极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等活动,促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第三阶段:检查完善阶段(7月)。县农机中心对照创建标准逐乡(镇)、村、户开展检查完善工作,确保创建质量。
第四阶段: 验收评比阶段(8月)。县农机中心做好迎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的检查、验收及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公安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农机中心等单位和各乡(镇)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形成“政府负责、农业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公安、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农机中心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 2次联席会议,切实强化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责任。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县农机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年检、驾驶证年审及驾驶人培训关,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公开事故报告电话,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指导乡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和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公安交警、应急管理部门通报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支持农业机械跨区作业并对农用机械违法载人进行查处,督促乡镇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农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县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加大对拖拉机等农用运输机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妥善处理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定期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各乡(镇)要根据时限要求,按照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阶段性推进的方式,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各行政村要与农机驾驶员或机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利用一切有效形式把宣传工作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鼓励各类媒体参与,借助公众力量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培训不少于2次,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附件:泰宁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泰宁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严生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来清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林志军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 员: 汤 鹍 县公安局副局长
许朝章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涛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潘志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李长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顾超帆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江 明 杉城镇政府副镇长
肖继龙 朱口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江 祥 上青乡政府副乡长
江建芳 新桥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冯作超 大田乡党委组织委员
陈从贤 下渠镇四级主任科员
余晟华 开善乡人大主席
江民权 梅口乡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
廖子发 大龙乡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机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志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