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杉城、朱口、下渠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合理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闽政文〔2007〕45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宁县总体规划的批复》(明政文〔2011〕20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宁县城乡基准地价的通知》(泰政文〔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城区、镇区范围5
(一)县城城区范围(30平方公里范围)
1. 朱口方向:至金矿
2. 八里桥方向:卢鹚岭
3. 下渠方向:至小均
4. 下坊方向:至白土村
5. 大田方向:至丰岩村
6. 新桥方向:至大洋平
7. 张家坊方向:至污水处理厂
8. 其他范围:以城关胜一、胜二、红卫、红光、水南、民主、南会(仅白土自然村)丰岩、邱洪等九个行政村的区划范围为准
(二)朱口镇镇区范围
1. 邵武方向:至吉川公司
2. 上青方向:至朱口电站
3. 城关方向:至二中
4. 东面:至福银高速路
(三)下渠镇镇区范围
1. 县城方向:至烟草技术实验推广站
2. 上渠村方向:至下渠村集体烤烟房
3. 梅口乡方向:至集镇污水处理池
4. 开善乡方向:至过养路道班200米处
5. 新田村方向:至原供销社柴油库
二、土地等级范围
(一)一等区域
1. 和平街段:北桥至金湖路
2. 状元街:全部路段
3. 水南街段:南谷巷至东洲路
4. 金湖路段:水东环岛至水西环岛
5. 左圣路段:南桥至状元街
6. 开泰路段:和平街至民主四巷
7. 东洲路:全部路段
8. 三洞路段:水南街至东洲路
9. 民主街段:和平街至民主街二巷(含)
10. 尚书巷:全部路段
11. 高平巷:全部路段
12. 绣衣坊、建材市场、杉城市场:全部范围
13. 左圣路段:北桥至状元街
(二)二等区域
1. 和平街段:北桥至上北洲邮政支局(含)
2. 水南街段:南谷巷至金湖西路
3. 金湖路段:水东环岛至迎恩路、水西环岛至文昌门
4. 青云路段:北桥至金水桥
5. 开泰路段:归化路至民主四巷
6. 归化路段:杉津桥至城关派出所至西内环路交叉路口
7. 三涧路段:金湖东路至东洲路
8. 台前路段:水东环岛至迎恩路
9. 红军街:全部路段
10. 民主街段:民主街二卷至杉津桥头
(三)三等区域
1. 邵武方向:迎恩路至松光桥路段
2. 新桥方向:上北洲邮政支局(不含)至池潭电厂至朝京路口
3. 将乐方向:桂花新村至城关道班路段
4. 张家坊方向:张家坊桥至渔家渡假村路段
5. 环保局至五谷幼儿园至桂花新村路段
6. 文昌门至疾控中心至归化路红绿灯交叉路口
7. 杉津桥头至四中至张家坊桥路段
8. 金湖宾馆至朝京门至归化路交叉路口
9. 丹霞大道红绿灯起至汉堂制药厂路口(不含)路段
(四)四等区域
县城城区范围内除上述一、二、三等区域以外的其他范围(含:桂花新村至森林武警至文昌门路段)
(五)朱口镇镇区等级范围5
朱口镇政府所在地的朱口村行政辖区范围内为三等区域,其他区域为四等区域。
(六)下渠镇镇区等级范围
下渠镇政府所在地的下渠村行政辖区范围内为三等区域,其他区域为四等区域。
三、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
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城镇土地面积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一等区域8元,二等区域6元,三等区域4元,四等区域2元。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泰政文〔2018〕61号文同时废止。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