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泰政文〔2021〕21号

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82号)的要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17-2018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31份规范性文件由于下列原因不宜再继续执行:(一)主要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或者已被新的法规、政策覆盖的;(二)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文件适用期已过、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三)主要内容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四)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修改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上述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发文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14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1.《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泰政文〔20173号)

2.《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泰政文〔20174号)

3.《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泰政文〔201712号)

4.《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2017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文〔201717

5.《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省市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泰政文〔201751号)

6.《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文〔201788号)

7.《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若干意见的通知》(泰政文〔2017108号)

8.《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试行)》(泰政文〔2017109号)

9.《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1号)

10.《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20号)

11.《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21号)

12.《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国土等单位关于泰宁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22号)

1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泰宁县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44号)

14.《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投资工程包的意见》(泰政办〔201750号)

15.《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行贫困户商业医疗保险的通知》(泰政办〔201768号)

16.《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入驻泰宁旅游产业(电子商务)文创园的通知》(泰政办〔201769号)

17.《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70号)

18.《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778号)

19.《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788号)

20.《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实施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办〔201789号)

21.《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办〔2017114号)

22.《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泰政文〔20181号)

23.《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2018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文〔201815号)

24.《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工业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泰政文〔201819号)

25.《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省市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泰政文〔201826号)

26.《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泰宁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泰政文〔201842号)

27.《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811号)

28.《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泰政办〔201829号)

29.《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8年投资工程包的意见》(泰政办〔201852号)

30.《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实施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办〔201880号)

31.《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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