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提高林业执法队伍的工作效率,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县乡两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共同保护林区森林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一、领导机构
成立县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林业局、森林分局、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武警泰宁森林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业经营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确定联防区域、重点区域,检查、督导联防联动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日常事务处理、资料收集整理、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联防联动领导小组和护林联防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林业执法中队、各行政村、林业经营单位组成,负责所在辖区联防联动的组织管理;护林联防队由各林业经营单位护林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各村林技员组成,护林联防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若干联防小组,负责所在辖区的护林任务。
二、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成员单位联席会,总结当前林业执法情况,分析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交流主要做法和工作亮点,指出存在的问题、不稳定因素,研究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部署下一阶段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二)共享协作机制。一是情报资源收集共享。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情报收集、研判,时时把握林区最新动态,主动及时将各自掌握的各类信息向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和归纳整理、分发到各成员单位,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二是执法资源统筹规划。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划分各成员单位联防联动工作的重点,合理分配执法力量,避免出现工作重复、资源浪费的现象。三是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交流,互通案源信息,联动执法,有效提升林业执法的效率。林政资源、规划设计、木材检验等相关部门,在需要开展专业性较强的调查取证或鉴定工作时,要积极配合,协助完成。
(三)巡查监督机制。一是各乡(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护林联防队要发挥“侦察兵”作用,加强对管护责任区源头日常巡查,及时收集林区第一手基本情况,对新发生的案情做到掌握快、情况明、处置好,对应当由执法单位查处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同时积极配合作好调查取证工作。二是林业执法大队要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木材运输、经营加工等林政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稽查。三是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林政、资源、森林分局和林业执法大队等机构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联合开展检查和综合抽查。四是要建立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在巡查、稽查、检查、核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法查处或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四)应急响应机制。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暴发性森林病虫害、突发性群体性林业事件,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预案,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预案演练。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乡(镇)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应及时召集附近巡逻队赶赴火场,组成应急扑火队,参与火情处置,必要时集中全体联防队伍,及时安全扑灭火灾。
(五)年终考评机制。县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联防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考评。各乡(镇)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护林联防队员的监督管理,检查其巡护日记,做好年终考评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抓基础,建设联防联动队伍。一是抓好护林员选聘工作。改革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聘用模式,统一护林员准入标准,以乡镇为单位,成立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招聘工作小组,制定完善的招聘制度,按照公益林护林员条件,在全乡范围内统一招聘;各村林技员统一由一名村主干兼任;林业经营单位、乡村、个人自行聘用的商品林护林员,要求在3-5年内逐步将准入条件及招聘程序与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相一致。要将聘用的各类护林员统一登记造册,制作全县护林员通讯录,分发到每一位护林员手中,便于相互联系、沟通。二是统筹调配生态公益林管护费用。以乡(镇)区域为单位,按上级拨付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20%统一提留、统筹调配管护费用,相对平衡每个管护员的管护面积和管护工资,由县林业局统一拨付给每个管护员。必要时,县财政适当补助部分管护经费缺口,县森林防火协会补助部分资金做为奖励基金。三是成立护林联防队。以乡(镇)为单位,把辖区内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林技员及林业经营单位护林员整合成立乡(镇)护林联防队,在管护上打破原有地域上的划分,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共同管护,相互协调配合、群防群治。同时将这支队伍做为乡、村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主体,承担辖区内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四是转变工作模式。各乡(镇)护林联防队由林业站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巡护相结合,发挥其整体功能。在森林防火期及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将护林员按责任区就近原则划片组成若干个联防小组集中统一巡逻,及时发现并配合林业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乱猎、乱收乱购、非法运输等林业违法行为。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及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
(二)抓管理,落实联防联动责任。一是护林联防队要明确管护职责。要合理划定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增强责任意识,护林员在管护责任区范围内,加强源头日常巡查,将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及时准确地向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林业站等林业执法部门提供信息,为执法行动及时有效的开展提供保障。二是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要强化护林员管护目标责任,指导、协助开好护林员例会,经常检查护林员巡山日记,及时掌握护林员动态和林区治安动态;要帮助制定、完善考评机制,细化奖惩措施,采取平时抽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参与对护林员工作的综合评定,评优评先,奖优罚劣,对年终评定为不合格的护林员建议予以辞退,并重新按规定程序确定护林员、落实管护责任。三是业务部门要加强培训。森林分局、林业执法大队、资源站、防火办、森防检疫站等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制度,适时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职责和方法、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技能等培训,努力提高护林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四是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各林业执法单位要根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工作记录。在执法过程中,要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要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三)抓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林业、森林分局、森林武警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全县各地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宣传月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宣传牌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森林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操作流程,特别是对重点区位、特殊人员做专门专项法规政策宣传,警戒不法分子,引导和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同时,要总结经验,对比效果,分析原因,优化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四)抓打击,依法治林兴林。始终把积极查处林业案件放在首位,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乱捕乱猎、乱收乱购、非法运输等林业违法行为。一是做好情报收集研判工作。要多到林区、勤到山场,充分发挥护林联防队作用,加大林区巡查力度,掌握林区最新动态,及时捕捉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情况信息;要主动从群众举报、排查访问、涉林信访件中发现案源、找出案源;要强化情报信息主导执法办案的理念,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要认真分析,加强涉林违法犯罪情报信息研判,实现精确打击,提高打击效能。二是开展形式多样打击行动。坚持常规巡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经营加工及占用林地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突出重点,开展严打,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一查到底,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一定要立为刑事案件依法查处;狠抓排查环节,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城乡结合部、木材加工厂、城区周边苗圃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阻断其销售渠道;多观察多思考,面对当前林业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手段多样、工具先进及具有反侦察能力等现象,要创新思路多角度、多方位寻找突破口,对可疑人物、重点对象进行收集登记、跟踪管理,对无牌、无证盗运木材车辆联合县车管部门进行查处,扫除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和犯罪工具,浇灭犯罪分子侥幸心理,维护林区稳定。
附件:泰宁县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
附件
泰宁县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秀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 良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成 员:邹宁生 县林业局副局长
邓金腾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白荣建 峨嵋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
江 洋 杉城镇人大主席
黄德建 朱口镇人武部部长
龚 上青乡人武部部长
宁建勇 新桥乡人大主席
杨其霞 大田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高 鑫 下渠乡人武部部长
黄宜盛 开善乡政府副乡长
孙 剑 梅口乡人武部部长
肖来雄 大龙乡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良同志兼任,肖毓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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