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渠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下渠镇 时间:2020-01-15 10:12

 

 

 

2019年下渠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年报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宁县下渠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598-770265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单位2019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29.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17.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8条,占19.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占4.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占7.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占22.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镇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工作分工,调整充实了下渠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由党政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下渠镇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开的政务公开流程制度,经审查后方可公开。积极向“两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两馆”政务信息公开数量41条。 

(四)平台建设

通过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机构职能、安全生产、科教文卫等相关文件41条,累计向“福建日报”“三明日报”“泰宁快讯”“泰宁在线”等省市县媒体报送乡村振兴、综治维稳、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工作动态315条次,采用228条。同时充分发挥田园下渠美篇公众号、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四个一”机制,加强“e三明”和12345网上便民平台服务,及时处理12345、e三明平台群众诉求,加快推广“e三明”注册工作,2019年全镇累计实名注册e三明”达2500个

(五)监督保障

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信息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法制化和透明化,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19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相对薄弱。

二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到位。

(二)改进措施

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提升业务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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