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新桥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7612627)。
一、概述
1.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面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我乡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并进行了任务分解,并根据县政府办通报的情况,及时查漏补缺,严格推行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强责任。对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 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8〕45号)等文件要求,将今年我乡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层层分解,对各站所办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二是强学习。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平常注重对县里关于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文本制作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等工作制度的学习,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文本制作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强实效。2018年,我乡党委、乡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加大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政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
为保障我乡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每季度召集推进政务公开相关的会议,会议主要讨论本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和下阶段工作重点。通过积极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安排1名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能力。
3.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乡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所有政务公开信息都通过该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电视、微信等其他渠道主要公开我乡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约占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10%。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需保密的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及制定的相关政策。全年我乡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依托“多彩新桥”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降低成本的政策、方法12条,确保各企业知晓相关政策和方法。乡内多家企业受到了降费的优惠支持。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落实上级要求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权力事项予以取消,法律法规新立的权力事项予以增列,法律法规修订的权力事项予以调整。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和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及时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了本单位2017年决算情况和2018年预算情况。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及《泰宁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泰政办〔2018〕58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重点建设项目配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辖区内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内容。
(7)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泰宁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泰政办〔2018〕45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12月31日,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公益事业信息共11条。主要涉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和公共文化体育。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8)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积极主动地公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发布相关信息10条。
(9)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43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等文件中有关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目前,我乡在重大政策性文件发布已初步实现“三同步”要求。积极主动地公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
(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通过多种载体发布政策解读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解读已实现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文件向县内公众推送。
(11)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围绕精准脱贫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2)我乡积极落实县关于网络安全处置应急预案、值守工作制度、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健全部门联动、宣传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了我乡舆情处置工作的方法和责任,提高了舆情处置的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有效提高网络舆情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3)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加强网上办事事项梳理工作。依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我县各单位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和其他行政事项,要求做到权责清单相关行政事项与网上办事大厅一一对应。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已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最多跑一趟事项53项。
(14)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各单位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梳理办事事项,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6.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5)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7〕41号)文件精神,完善各级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严格执行行政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落实“首问责任制”、等措施,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16)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严格要求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单位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并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7)深化“放管服”改革。本年度我乡网上办事大厅共办事各类事项110余件,满意度为100%。
(18)迎接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积极迎接“互联网+政务”工作专项督查,对照网上审批系统应用情况、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电子证照生成、应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9)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文件精神,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做好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发布、提升传播能力。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0)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1)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对“多彩新桥”微信公众号,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做到及时整改。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0.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2)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本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23)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1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核”制度,加强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及各站所办共制作获取信息91条,主动公开24条,占26%;依申请公开67条,占74%;不予公开0条,占0%。《条例》实施以来,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29%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8% ;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3条,占12.5%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占12.5%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占21%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17%。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信息全部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中的“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宣传屏等宣传载体,及时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与文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2018年我乡共发布政策解读10条,内容涵盖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与大众密切相关的主要政策文件。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主要有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情况、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情况等。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数量:0条。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人申请。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我乡与其他部门及向内部工作往来事项等,因此不予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机制建立与落实之间存在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综合服务性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人员培训不够及时,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更新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及时、完整,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优质高效完成。三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提升我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2.附表。
新桥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附件: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9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4 |
13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4 |
13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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