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新桥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7612627)。
一、概述
(一)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面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我乡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并进行了任务分解,并根据县政府办通报的情况,及时查漏补缺,严格推行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1.强责任。对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7〕51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7〕56号)等文件要求,将今年我乡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站所。
2.强学习。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平常注重对县里关于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文本制作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等工作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强实效。2017年,新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加大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开。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5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2017年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政策解读工作方案,详细规定了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等相关事宜,有力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开展,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5篇。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依托“多彩新桥”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降低成本的政策、方法8条,确保各企业知晓相关政策和方法。乡内多家企业受到了降费的优惠支持。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辖区内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内容,发布信息12条。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落实上级要求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权力事项予以取消,法律法规新立的权力事项予以增列,法律法规修订的权力事项予以调整。
(2)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主要采取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及时清理,上网公示,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和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集中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按新发布的权责清单清理网上审批事项20项。
(3)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5.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
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季度开展一次扶贫督查,推送脱贫攻坚微信12条,通过门户网、在线、电视新闻发布相关信息41条。
(2)推进社会求助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了我乡社会救助情况信息表、实施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等与社会救助有关的信息。发布相关信息25条。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
重点发布了环境保护政策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河道污染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反馈,发布信息26条。
(2)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及时公开镇“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工作进度和主要做法和经验,发布相关信息24条。
(4)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7.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
规范办文、办会,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作出说明理由。主动公开信息12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2)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积极推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逐步探索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3)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信息22条,接受群众监督。
8.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工作
(1)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积极主动地公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发布相关信息8条。
(2)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7〕51号)等文件中有关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公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主动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情况、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情况等,共发布相关信息61条。
9.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积极维护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
(2)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公布的同时,将重要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事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在网络上,提高政策和热点事件的群众知晓率。
(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按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在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纸质文本各1份,共报送12份。
10.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5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条、重大建设项目1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0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信息全部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中的“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宣传屏等宣传载体,及时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全年共接受人民群众咨询37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1人次,电话咨询116人次,其他咨询58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婚姻登记、生育证办理、新出生人口上户、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残疾人扶助等方面。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主要有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情况、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0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人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我乡与其他部门及向内部工作往来事项等,因此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人员培训不够及时,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将收集与信息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探索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在镇政府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宣传车、广播、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信息屏等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提升我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新桥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附件: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7 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2 |
10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2 |
10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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