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乡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新桥乡 时间:2011-01-07 10:08
新桥乡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宁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度报告公开的通知》精神要求,认真编制新桥乡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止。主要通过泰宁县政府网公布,联系电话0598-7612627。
一、强化领导,严格建立健全组织机制
今年来,我乡严格按照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有关要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成立了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具体负责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办法》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强化举措,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为了丰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可对外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地公开在网页上,方便群众的查询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今年,我乡尚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
二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今年来,我乡共主动公开信息数24条。
四、咨询、投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情况
我乡2010年度未收到相关咨询及投诉。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来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但仍存在对宣传不够广泛,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够,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相对比较狭窄的问题。2011年,我乡将在以下两方面重点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及其他渠道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和公众依法申请公开的宣传,提升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做到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真正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目的;二是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确实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补缺补漏,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实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我县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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