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桥乡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新桥乡政府
时间:2010-04-28 11:3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0日止。主要通过泰宁县政府网公布,联系电话0598-7612627。
一、概述
《条例》5月1日施行以来,我乡按照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有关要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成立了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具体负责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办法》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三是强化工作实施。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09年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新桥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并无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09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009年,全年无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新鲜事务,开展的时间短,任务重,加之经验不够,对信息是否公开难以区分,且信息源的来量比较少。今年,我乡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来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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