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城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时间:2025-01-20 15:06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组织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杉城镇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5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镇共主动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编入本镇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小组、方案、通知等文件,公开了镇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职能类、规划计划类等信息,深化群众关心的热点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问题,主动公开信息,发布量质量逐步提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镇采取当面申请、电子邮件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申请及其他方式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申请。截至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对政府信息管理的具体业务工作,以制度为抓手,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统计报送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选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安全。建立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等,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共享。三是完善人员培训学习机制。拆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为具体业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贯彻,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更新网站平台内容,紧密配合上级部门的安全评估和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通过“天地泰宁”、“泰宁政府门户网”、“微泰宁”等本地官方平台,以及“三明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杉城镇的重点工作进展及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信息,有效拓宽信息传播范围,增强影响力,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指派专人负责逐项自查、跟进落实,认真组织落实整改,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在经过严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予公开。自觉接受纪委及公众的监督、加强互动回应,以此确保平台构建与日常监测等工作的顺畅、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信息的质量与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针对这些问题,明年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细抓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镇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一事一审批”无遗漏。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涉及重大问题、决策,及时有效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透明度。三要压实责任担当。强化分管领导组织方式,明确岗位职责,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信息意识,增强信息公开与服务意识,确保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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