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时间:2023-01-16 20:59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杉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杉城镇党政办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5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镇共主动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6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编入本镇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小组、通知、方案等文件,公开了镇政府疫情防控、创城攻坚、民生保障等信息,信息发布量质量逐步提高,信息指南、信息年报发布率显著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镇采取当面申请、电子邮件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申请及其他方式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申请,截止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等工作。二是严格规范。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保密审核制度等。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分析怎么做,讲解怎么办,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促进信息公开公开工作成为行动自觉。三是认真核实。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热点问题,梳理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做好网站平台信息更新,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密切配合县政府政务公开处做好信息更新、迁移等工作,加快推进全县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升级,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逐项自查,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严格信息内容审核,确保数据准确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创新性不强,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质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督促各站(办)所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做到公布及时、信息有效。二是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应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长效公开机制,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通过微信、天地泰宁新媒体加大各种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监督保障不定期开展政务网站自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依托12345、e三明等服务平台,积极收集民生问题,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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