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时间:2021-01-13 15:5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制定。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杉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左圣路24号,邮编:354400,电话:0598-783253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上,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一) 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共主动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编入本镇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小组、通知、方案等文件,公开了镇政府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信息,信息发布量质量逐步提高,信息指南、信息年报发布率显著提高。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采取当面申请、电子邮件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申请及其他方式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申请,截止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在工作中紧紧围绕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要了解的如何用权用钱、如何管人管事等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灵活确定公开时间和形式,做到基础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三是强化督查落实,确保政务公开落实落地。严格落实《条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不定时网上查看信息发布情况,对发现的填报不规范、分类不准确和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保密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政策及时落地见效,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二是全力打造政务服务公开平台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持续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政务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机制,依托12345、e三明等服务平台,积极收集民生问题,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三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对照省上对应部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根据新条例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内容分类清晰,公开时间及时,公开信息归档登记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虽然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乡镇公开工作人员缺乏较为系统的政务公开理论培训,不利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三是实际工作中,存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关系割裂,缺乏有效统筹,不利于行政机关公开实效和服务水平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在机制技术两方面强化统筹,加大整合力度,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其他平台数据融通,杜绝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两张皮”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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