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杉城镇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对杉城镇相关情况及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一) 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需保密的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及制定的相关政策,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采取当面申请、电子邮件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申请及其他方式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申请,截止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由分管领导主抓,党政办工作人员及组织干事具体负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充实壮大队伍。始终将信息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选出政治敏感度高、责任心强,文字组织能力强、熟悉计算机业务的镇年轻干部充实到队伍中,不断充实壮大镇机关信息员队伍。同时,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培训会等形式,不断为信息员“充电”,进一步提高了全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三是强化督查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时网上查看信息发布情况,对发现的填报不规范、分类不准确和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四是拓宽公开渠道。我镇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村(居)公开栏、微信、宣传册、主题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等的宣传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但与《条例》和《方法》的要求和社会的需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干部投稿积极性不强,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把镇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合理安排好专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机关信息员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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