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杉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时间:2019-01-14 14:59

  

  引 言

  2018年我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43 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公布杉城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杉城镇政府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58号,邮编:354400,电话:0598-7832538)。

  一、概述

  2018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完成2018年度以来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公开信息总量达81条。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

  1、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建立了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党政办为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各镇直部门负责各自信息的全面自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公布及时。

  二、强化宣传动员。我镇通过网络宣传、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群众学习,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在全镇范围内的有力推行。通过大力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和措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三、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全镇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政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

  为保障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镇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召集推进政务公开相关的会议,会议主要讨论本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和下阶段工作重点。通过积极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安排1名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能力。

  3.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镇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所有政务公开信息都通过该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电视、微信等其它渠道主要公开我镇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需保密的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及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年我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其中涉及我镇政府重大政策、制度类信息4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为民办事类信息14条,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条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全年我镇共公开农业、创城等文件10余条,其中,《杉城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泰杉政〔2018〕47号)、《杉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杉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杉政〔2018〕42号)等文件分别对我镇农业、环境整治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办法,有力得促进了我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3)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我镇落实上级要求推进权力清单,进一步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目前,我镇权责清单已整理汇总,已将权责清单129项、权责事项57项,全部入驻省网办事平台。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4)积极推进政府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详细说明。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详细公开、逐项说明。

  (5)积极推进重大财政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政策动态和政策解读,确保财税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按照要求及时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等其他方面信息的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

  (6)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在门诊大厅、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示专栏、制作和发放主要服务和健康知识宣传小册子、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及时公开医院举办的义诊活动、免费政策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和接受群众监督。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7)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地公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发布相关信息41条。

  (8)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为切实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组织开展了2次的现场解读活动。

  (9)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按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等文件中有关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公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

  (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依托“魅力杉城”、“耕读李家”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政策解读。

  (11)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及时公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相关信息内容,发布信息12条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2)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运的工作机制。成立了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3)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48条,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4)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站办所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5)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按新发布的权责清单清理网上审批事项18项。

  (16)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群众办事,各办站办所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建立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

  (17)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作用。配合县数字办加快整合信息系统,建设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本级政务数据。

  (18)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6、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9)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统一服务标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0)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

  (21)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完善导办台、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6、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2)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并公开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3)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24)推动信息同源管理。配合做好乡镇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25)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情况

  7、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6)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配合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

  8、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7)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8)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分管领导对业务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两微”日常的监管和维护。

  9、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29)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加大对县效能办、县信访局关于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至12345热线的支持力度,协调配合各地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情况

  10、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0)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7条。

  (31)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圩日摆摊、村村响、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1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

  12、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3)编制完成《福建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编制工作。

  13、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35)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编制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1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8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信息全部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中的“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宣传屏等宣传载体,及时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全年共接受人民群众咨询47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36人次,电话咨询189人次,其他咨询50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婚姻登记、生育证办理、新出生人口上户、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残疾人扶助等方面。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主要有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情况、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情况等。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数量:0条。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人申请。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我镇与其他部门及向内部工作往来事项等,因此不予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但与《条例》和《方法》的要求和社会的需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人员培训不够及时,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将收集与信息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探索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在镇政府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宣传车、广播、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信息屏等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提升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见附件。

  附件: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1

32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1

32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杉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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