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宁县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左圣路24号,邮编:354400,电话:0598-7832538)。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7〕51号)文件精神,我镇统筹部署,健全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基本情况
2017年,杉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加大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群众的“窗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开。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2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主要亮点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镇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3、工作成效
一是清晰认识,重在落实。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对推进我镇的效能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有着积极的作用。为此,我镇明确要求全镇各科室、各个工作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性工作抓紧、抓实。二是强化监督,规范审查。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①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
2017年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政策解读工作方案,详细规定了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等相关事宜,有力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开展,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8篇。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公开
②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依托“魅力杉城”、“耕读李家”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降低成本的政策、方法28条,确保各企业知晓相关政策和方法。镇内多家企业受到了降费的优惠支持。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①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借助微信、短息、宣传单、入户宣传平台,及时公布辖区内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内容,发布信息32条。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①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落实上级要求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权力事项予以取消,法律法规新立的权力事项予以增列,法律法规修订的权力事项予以调整。
②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主要采取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及时清理,上网公示,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
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和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进一步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集中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
④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全面梳理我镇网上审批大厅事项,,进一步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按新发布的权责清单清理网上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26项。
3、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①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
借助微信、短信、宣传单、入户宣传平台,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季度开展一次扶贫督查,推送脱贫攻坚微信12条,通过门户网、在线、电视新闻发布相关信息46条。
②推进社会求助信息公开
借助微信、短信、宣传单、入户宣传平台,及时公开了我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等与社会救助有关的信息。发布相关信息35条。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①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
我镇积极运用微信、短信等网络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重点发布了环境保护政策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河道污染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反馈,发布信息36条。
②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河道监控系统,及时公开镇“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工作进度和主要做法和经验,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小流域治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发布我镇“河长制”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态信息25条。
4、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①“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
规范办文、办会,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作出说明理由。主动公开信息19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②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积极推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逐步探索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③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信息28条,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工作
①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我镇积极运用微信、短信等网络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积极主动地公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发布相关信息8条。
②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7〕51号)等文件中有关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公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
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主动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情况、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情况等,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共发布相关信息81条。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①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积极维护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
②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公布的同时,将重要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事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在网络上,提高政策和热点事件的群众知晓率。
③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根据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及档案整理工作,按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在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纸质文本各1份,共报送19份。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①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镇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党政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1名同志专职负责;村委会从实际出发也相应地调整了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村的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继续做好监督村务公开和管理村级财务工作。同时,由镇纪检、党政办、经管站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加强规范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打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围绕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每季度在镇政务公开栏和网站按时公开全镇财政收支、招商引资情况、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和优待抚恤、计生证办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宅基地审批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情况,并对土地征用补偿款、拆迁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工程招投标等项目及时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做到政策早发布、信息时散播、群众早知情。
(五)完善公开渠道
丰富公开方式,利用公开栏、公示栏、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将全镇各办、便民服务中心的集中服务时间、联系电话以及包村干部的联系电话进行告知,分类开展集中服务活动,同时注明除集中服务时间外,村民可在其他时间事先电话联系咨询,并确定服务时间,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此外,依托政府门户建设,将网络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宣传屏等宣传载体,及时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2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重大建设项目3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1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信息全部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中的“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宣传屏等宣传载体,及时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全年共接受人民群众咨询47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36人次,电话咨询189人次,其他咨询50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婚姻登记、生育证办理、新出生人口上户、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残疾人扶助等方面。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主要有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情况、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0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人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我镇与其他部门及向内部工作往来事项等,因此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但与《条例》和《方法》的要求和社会的需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人员培训不够及时,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将收集与信息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探索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在镇政府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宣传车、广播、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信息屏等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提升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见附件。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附件: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9 |
3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9 |
3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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