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杉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7832538)。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6〕33号)文要求,我镇统筹部署,健全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2016年全镇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9亿元,比增21.6%;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28亿元,比增4.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14亿元,比增14%;完成公共财政收入1626万元(其中,体制补助682.44万元,其他专项补助943.5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2889元,比增11.7%。
2、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扎实做好各项惠民生、解民忧、增民利的政策信息公开力度,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扶贫开发方面。围绕实施精准识别、精准脱贫,加大对贫困进入程序、贫困退出程序、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与村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脱贫目标,并要求镇村两级必须严格各项程序,按规定在公告栏上进行公示;2016年共确定贫困户286户、820人,完成建档立卡及7个贫困村内业资料上墙工作;抓好造福工程扶贫异地搬迁工作,引导农户积极申报;实施精准扶贫试点示范工程5个,共投入扶贫资金195万元;通过“五帮五带”扶贫模式,2016年完成脱贫132户399人。二是社会事业方面。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信息,2016年全镇镇村两级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农林水利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公开招投标累计54件,涉及金额916.8万元;积极做好计生、小额贴息贷款等各项政策宣传,解读,为60户计生家庭发放小额贴息贷款300万元,为23户计生家庭发放“幸福工程”贷款46万,安居工程1例补助6万元;完成孕前优生检测任务,100%兑现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镇10个有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村全面兑现多一人份额政策。三是生活保障方面。积极公开社会救助相关信息,让群众对救助形式、救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有所了解,2016年全镇共有8229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02户、175人,五保户5人,全年共发放低保户、五保户生活补助金59.3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和护理补助金51.7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0.72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9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0.2万元,五老遗孀发放定补1.5万元。
(二)推进政府公开能力建设
1、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镇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1名专门报送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各项制度进一步修缮。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我镇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制定的各项制度,如《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等。二是结合本镇实际,制订相关制度。如制订了《杉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保密审查程序、保密审查办法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政府信息定期公开。二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提出的申请,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有效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同时,镇党政班子成员分组对各村、各部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和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截止2016年12月31日,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2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0条。
(二)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我镇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三)信息全部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中的“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有需查阅者可登入相关网页进行查阅。
(四)全年共接受人民群众咨询58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10人次,电话咨询190人次,其他咨询80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婚姻登记、生育证办理、新出生人口上户、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申请、残疾人扶助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并无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无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同时,历年也未有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工作经验有待增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对信息公开与否难以把握,信息来源渠道少、信息量不足;办公室工作繁忙,导致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对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培训不够到位,政府工作人员对其认识不足,在提出依申请和依申请信息的提供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够清晰、明确;三是宣传成效有待提高。对于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应加大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行使自己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让公众对如何进行依申请、怎样获取有效信息有更加深入的认识。
改进情况:一是严考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来抓。二是抓工作。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