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城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2日
杉城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镇、村(居)两级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一公里”,也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的“第一线”。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村(居)两级抵御防范灾害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汛防指〔2022〕1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水平,着力增强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目标
结合我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持续抓基层打基础。聚焦“工作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先期处置能力、应急保障水平、防灾抗灾韧性”五个方面,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十个有”为重点(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分批开展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完成全覆盖,推动构建责任全面落实、上下衔接有序、响应快速及时、指挥高效顺畅、风险管控严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风工作体系。
三、建设内容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1.健全机构。(1)镇级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指挥机构,设立防汛防台指挥部,并由镇长担任总指挥,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各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一般下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服务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2)村级机构。村级设立防汛防台工作组,由村(居)书记、主任任组长,村(居)干部为成员,分别负责防汛防台信息收集与报送、突发性天气灾害的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灾情报送等防汛防台工作。(3)镇级防指。负责组织村级划定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山塘、水库堤防、危房、避灾场所等防汛防台责任区网格,明确若干责任人,负责相应网格防汛防台工作。依法设立办事机构,由镇应急办承担日常工作,并配备一到两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防汛防台日常管理、预案编制、水情气象信息监测、灾情统计上报、信息报送等工作。明确防汛防台工作联络员、山塘、水库堤防巡查员、水情监测预警员等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落实责任。
(1)镇级防指主要职责
①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辖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②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预案、人员转移避险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③负责组织落实各村(居)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相关经费;
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堤防、水闸、泵站、生活区防洪墙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⑤按照上级要求,配合住建、应急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⑥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与气象、水文、应急部门构建密切沟通联系,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居)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⑦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⑧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物资, 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⑨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⑩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灾害影响的群 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 自救互救能力;
(2)镇级防指办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②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③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预案、人员 转移避险预案、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④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⑤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 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⑥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⑦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⑧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3)村级防汛防台组织主要职责
①协助镇防指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②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雨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③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时,负责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
④当洪涝台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镇防指;
⑤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 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⑥负责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3.完善制度。(1)镇级防指和村级防汛小组应有固定办公、值班场所,配备电话、电脑(含网络)等设备,工作制度上墙,促进规范化管理。(2)完善值班值守制度,明晰值班职责,严格执行镇级防指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村级防汛小组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巡查值守。(3)完善干部下沉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响应期间包镇驻村干部和村级防汛小组工作分工,明确“要做什么、怎么做”。(4)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基层防汛工作相关经费。
(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4.应急预案。(1)按照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方案的通知》(泰防办〔2022〕2号),系统修订镇村两级防汛应急预案,侧重快速反应和先期处置,完善职责分工、监测预警、组织动员、转移避险、安全管控、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内容。村级预案要根据受威胁的灾害种类,制定相应的应急防御措施条款,确保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2)完善镇级预案预警响应联动内容,明确各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措施。(3)针对短时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等突发性强、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应有刚性要求和应对措施。(4)对辖区各村预案审核把关,审批后的预案录入村级预案管理系统。各村(居)应将预案张贴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泛告知群众。
5.隐患排查。(1)组织对辖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水库山塘、堤防、低洼易涝点、旅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避灾点、道路桥梁、渔港渔排、在建工地等有潜在风险的区域、重点防御单位进行排查,掌握风险底数,明确防控重点。(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闭环管理,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限时销号。(3)对辖区可能受灾害风险威胁的人群进行排查,对需转移对象进行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需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系统。
6.风险管理。(1)建立风险动态管理机制,提升风险早期识别能力,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做好日常排查和应急巡查,及时更新清单台账。(2)建立风险监测网格,在汛前排查基础上,对各风险点、重点防御单位落实网格员,明确日常监测、应急巡查要求,做到风险动态监测全覆盖。
7.信息报送。(1)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居)至少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防汛工作动态、灾险情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2)灾险情发生后,村级防指一般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上报镇防指,镇防指一般应在1小时内上报县防指。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时滚动上报。(3)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除通信、交通中断等极端情形,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级防指。
(三)增强先期处置能力
8.监测预警。(1)完善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将预警信息、工作指令及时传递到本级防汛工作指挥机构每名成员、防汛责任人、每个村级防汛工作小组、挂镇包村干部、网格员和预警员、锣长等。(2)村应配齐“村村响”应急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预警设施,明确预警员、锣长、哨长。确保能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3)完善预警接报反馈机制,乡防指接到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应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9.转移避险。(1)镇防汛办汛前将汇总的风险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台账分解给各挂镇包村干部、各村级防汛工作小组、各转移责任人,确保每名干部、工作人员熟知风险点、避灾点分布情况,掌握需转移对象清单。(2)组织有关村向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明确告知“何时转、谁来转、往哪转、怎么转”,并组织转移避险演练,确保群众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点位置。(3)对辖区内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应提前“一对一”落实应急情况下的转移避险措施。(4)完善转移避险工作机制,根据指令、预警,提前下沉干部,进村入户组织动员,开展巡查排查,转移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应积极主动,不能局限于上级部署,一有苗头,果断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险。
10.队伍建设。(1)统筹考虑应急能力建设需求,整合辖区中青年干部、基层警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组建应急队伍,承担防汛防台风期间辖区突发灾情险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2)镇防指按不少于15人、村按不少于5人的标准分别组建应急队伍,多灾易灾地区可视需要增加队伍人数。(3)镇防指定期组织应急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4)镇防指应为参与一线巡查的防汛责任人、网格员和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为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宣传培训。(1)镇防指应制定宣传计划,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民众防灾减灾意识。(2)镇防指应及时、准确发布防汛救灾信息,主动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发现、宣传防汛抗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好防汛抗灾期间有关影像资料收集。(3)镇防指应按市、县防指部署,组织本级防汛工作指挥机构成员、各村(居)主干、网格员、预警员、锣长等参加相关培训。(4)要加强“第一响应人”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现场处置技能,进一步提高民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12.应急演练。(1)镇村两级要结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镇本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或重点灾种专项演练,村(居)每年至少组织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开展1次自主转移避险演练。(2)演练侧重检验应急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可采取桌面推演、现场演练、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做好演练相关资料的汇总、存档。(3)对海拔高度在200米-500米,且由连绵不断的山地、丘陵形成的山丘区应加强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情形的演练。
(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13.应急通信。(1)落实应急通信保障措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分批给行政村配备卫星电话。(2)根据应急部、工信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灾害事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意见》(应急〔2018〕51号),优先选配“天通一号”卫星电话。(3)镇防指按照“位置偏远、进出通道唯一或山洪地质灾害易发高发的村庄”等标准,梳理辖区重点行政村清单。
14.应急物资。(1)镇防指要有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2)村要有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3)根据人口比例、地方主要灾种,储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援和临时生活保障物资。
15.避险设施。(1)镇防指要设定有1~2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100人的集中避灾安置点。(2)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村至少要有1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4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3)避灾点要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卫生消杀物资。(4)完善避灾点布局,根据需求在自然村增设一批紧急临时避灾点,作为群众身边的“安全岛”。
(五)提高防灾抗灾韧性
16.恢复重建。(1)应提前制定救灾应急工作方案,明确生活保障、应急抢修、卫生防疫、灾情核查等工作分工和责任。(2)灾情发生后,有序组织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卫生防疫、报灾核灾工作,及时发放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3)应组织力量抢修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受损基础设施,完成应急加固修复,按照我省灾后恢复重建“1+10”方案相关要求,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公共服务。(4)灾情稳定后,应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规划,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7.复盘总结。(1)重大灾情后,镇防指应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复盘总结,深入查找防范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责任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报上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防指。(2)加强复盘总结成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补齐能力短板,夯实工程基础,不断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分工
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各村(居)作为建设主体,要求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建设内容,并结合《杉城镇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进度跟踪表》(附件1)的参照标准具体落实到位。
(二)相关站所职责
1.镇防汛办: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各村(居)修订预案、摸排核实重点转移人员名单、落实灾情信息员、指导完善避灾点设置和物资储备、指导抢险队伍建设和培训演练。
2.镇水利站:指导落实关联雨量站点,指导完善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落实水库山塘、堤防、山洪灾害影响区网格员,指导督促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3.镇自然资源所:指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网格员,指导督促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4.镇村建站:指导落实危旧房屋、低洼易涝点网格员,指导督促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5.镇旅游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景区非景区景点的旅游行业做好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动态。负责实时掌握景区非景区景点防御工作部署安排。
6.镇道安办:做好全镇36条乡、村道路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交通、公路等上级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协调、指导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7.镇企业站:做好负责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做好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动态。负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安全隐患。
8.镇财政所: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支出责任。
五、工作安排
根据省防指工作要求,按照试点建设、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实施,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
(一)试点建设。王石村、长兴村、梅桥村为我镇试点村,先行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各试点村要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2022年12月5日前镇级防指组织自评,12月上旬县防指组织考评,12月底前市防指组织复核,省防指将开展试点建设考察评估。
(二)全面推进。2023年1月,余下25个村(居)要参照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建设,并于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内容。
(三)总结提升。2023年7月底前镇级防指组织自评,经过汛期运行后,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出亮点,总结提升各村(居)、各站所的防汛能力。8月中旬县防指组织考评,10月底前市防指组织复核,12月底前省防指将组织抽查。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防指成立杉城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2),统筹推进我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村(居)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村防汛小组要把推进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二)狠抓引领示范。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涉及内容多、涵盖面广,各村(居)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建设内容,应注重加强责任制落实、预案实用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群众转移避险、基层先期处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创新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挖掘特色亮点,为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提供好的借鉴。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要及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三)加强资金保障。将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和长效管理所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我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任务,并通过上级验收。
(四)强化考核督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考核验收制度,考核以镇防指自评,县防指考评,市防指复核,省防指抽验的方式进行。镇防指将跟进建设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对未通过验收的村(居)予以通报,并由镇防指进行督办,限期完成。
附件:1.杉城镇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进度跟踪表
2. 杉城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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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城镇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进度跟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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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建设项目 |
参照标准 |
镇镇落实,县级防汛办汇总统计 |
1 |
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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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健全机构 |
1.杉城镇完善防汛工作指挥机构(镇级防指),明确承担镇级防指具体事务的办公机构(镇级防办)。 |
1.杉城镇出台关于调整镇级防指组成人员的文件,明确镇级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其他组成人员,明确杉城镇承担防汛工作的具体办公室(或站所、中心),落实不少于2名的具体办事人员。 |
如:镇级防指文号()。承担防汛日常工作单位是( ),具体办事人员共()名。 |
2.村(社区)组建防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村级防汛小组)。 |
2.杉城镇发文,明确辖区各村级防汛小组组长和成员(也可在调整镇级防指文件中体现)。 |
发文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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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落实责任 |
1.落实防汛工作“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的分级包保责任制。 |
1.明确县级领导包镇的文件或会议纪要;明确镇级领导包村的文件或会议纪要;村干部包户到人以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数据为准。 |
挂包县领导是(),()个镇级领导包()个村,()个村干部挂包()户()人。 |
2.建立镇级防指、村级防汛小组职责清单。 |
2.杉城镇出台文件(如在调整镇级防指文件)或修订预案,明确镇级防指、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村级防汛小组、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并以明白卡形式告知相关责任人。 |
发文文号是(),发放()张明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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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制度 |
1.落实防汛办公场所、值班场所,并配备必需的办公、值班设施。 |
1.镇政府(设有视频会议室、防汛值班室,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可实时接收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预警,可查询雨、水情,查看台风路径。村委会(居委会)设有防汛值班室,配备值班电话等。 |
防汛值班室面积()平方米,防汛电脑()台,打印机()台。()个人安装了“三明防汛”APP,()个人安装“知天气”APP,()个人了解福建汛情发布系统。 |
2.完善值班值守制度,明晰值班职责。 |
2.制定并严格执行防汛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相应文件,有汛期排班表,有值班记录。 |
()人参与防汛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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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干部下沉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响应期间包镇驻村干部和村级防汛小组工作明细。 |
3.同1.2第2条,以制度文件或预案形式规定具体工作职责,并以“明白卡”形式告知相关责任人。 |
制度名称或文号是(),发放()张明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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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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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应急预案 |
组织修订镇、村两级防汛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管理,严格修订、审批和备案程序,县级防指对杉城镇预案审核把关,杉城镇对辖区各村(社区)预案审核把关,审批后的预案录入村级预案管理系统。各村(社区)及时将审定预案张贴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泛告知群众。 |
1.能按要求及时修订预案,按程序报批并录入村级预案管理系统,动态更新、规范管理。 |
镇预案修订的时间是() |
2.镇级预案侧重职责分工、监测预警、组织动员、转移避险、安全管控、先期处置、信息报送等内容;有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山塘水库防洪、渔排渔船防台风等防御任务的,镇级预案中要有相应具体措施或编制专项处置方案。 |
制定了()个预案,是否涵盖以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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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级预案突出转移避险工作,明确风险点、安置点和需转移对象,转移避险时机、条件,落实预警、转移相关责任人。 |
全镇风险点有()处,涉及()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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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隐患排查 |
1.建立安全度汛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闭环管理、整治到位。 |
1.能按要求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治台账,落实整治措施和责任。 |
查出隐患()条,整改完成()处。 |
2.建立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适时更新、动态管理。 |
2.能结合风险隐患排查,梳理辖区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的底数,及时更新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数据。 |
风险隐患区域涉及()户()人,2022年更新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数据()次,最近更新的时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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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风险管理 |
1.建立安全隐患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1.能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末核查”要求,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汛前有部署集中排查,汛期有定期组织巡查,汛末有开展“回头看”。 |
汛前排查()个,汛期核查()个,汛后是否有总结。 |
2.织牢风险监测网格,对辖区内各风险点、重点防御单位划分责任网格,整合驻村干部、村级防汛工作小组、山塘水库巡查责任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等力量,设立网格员,明确日常监测、应急巡查要求。 |
2.能对辖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水库山塘、堤防、低洼易涝点、旅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避灾点、道路桥梁、渔港渔排、在建工地等有潜在风险的区域、重点防御单位建立责任网格,落实网格员,明确相关职责,网格员有按要求开展巡查排查。 |
有()个网格,网格员有()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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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信息报送 |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镇、村(社区)均落实有信息员,能及时收集、统计和上报防汛工作动态、灾险情等信息。 |
1.镇、村(社区)至少各确定有1名信息员(可根据需要建立AB角),落实信息员联络方式。 |
信息员有()个。 |
2.能按相关规定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台账清晰、完整,内业资料齐全,定期组织信息员开展相关培训。 |
是否建立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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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增强先期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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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监测预警 |
1.有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方面监测站点或设施。 |
1.县级防指组织气象、水利等部门,对辖区雨量站进行筛选,确保镇、村(社区)的人口稠密区关联有1个雨量站。沿河村镇、存在重大风险的地灾点应有水情观测、地质灾害监测等设施。 |
镇镇雨量站有()个,辖区有()个村,()个村有雨量站。沿河村镇重大风险的地灾点水情观测和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有()。 |
2.有完善的预警信息发送机制和渠道。 |
2.有预警信息传递制度和渠道(短信、微信、电话等),能第一时间时将预警传递到镇级防指每名成员、防汛责任人、每个村级防汛工作小组、包镇驻村干部、网格员和预警员、锣长。 |
接收预警信息的有()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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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村村响”应急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或口哨等预警设施。 |
3.各村(社区)配备有必要的预警设施,有专人管理,熟悉操作流程,知晓预警方式、时机。 |
村村响广播有()个,手摇报警器()个、铜锣()个、口哨有()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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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转移避险 |
1.转移避险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
1.将辖区转移对象台账,以“明白卡”形式告知各包保责任人、各村级防汛工作小组和各转移、预警责任人,确保每名干部熟知风险点、避灾点分布情况,掌握需转移对象清单。 |
发放()张明白卡。 |
2.向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定期组织转移避险演练。 |
2.及时摸排更新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数据,并逐户发放明白卡,告知转移时机、方式,并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
建档立卡有()户()人,今年发放明白卡()户。汛前或汛期开展演练的具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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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弱势群体,指定专人负责转移安置等工作。 |
3.提前摸排辖区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群,落实专人,制定有“一对一”转移工作方案。 |
行动不便人群涉及()户,落实专人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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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队伍建设 |
1.整合辖区中青年干部、基层警务人员、专职消防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组建应急队伍。 |
1.有下发通知组建本级应急队伍,有花名册、联系方式。其中杉城镇按不少于15人、村(社区)按不少于5人的标准分别组建应急队伍,多灾易灾地区可视需要增加队伍人数。队员应尽可能固定,优先选择常住本地的干部、村民,且原则上年龄不大于50周岁。 |
镇镇花名册中应急队伍有()人 |
2.定期组织应急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 |
2.有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培训、训练的计划和相关记录。 |
应急队伍开展培训和训练的时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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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参与抢险救援的队员都购买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3.有购买防护装备,并发放配装到应急队伍个人,有购买相关保险的记录。 |
防护装备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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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宣传培训 |
1.持续加强防灾减灾常识社会面宣传,广泛开展自护自救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大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
1.有宣传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记录,每年结合国家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科技下镇等活动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
已开展的宣传活动有()场。 |
2.建立防汛救灾宣传工作机制,主动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
2.有专人负责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宣传防汛抗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好防汛抗灾期间有关影像资料收集。 |
由()所站或办公室负责舆论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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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开展或组织镇级防指成员、各村(社区)主干、网格员、预警员、锣长等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
3.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或组织参加上级防指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防汛岗位培训,防汛责任人培训率达到100%。 |
镇镇开展了()场培训,涉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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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应急演练 |
定期组织演练,检验相关防汛责任人、应急力量对预案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山丘区应加强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情形的演练;沿海地区应加强渔船、渔排上人员撤离避风、安全管控等情形的演练。 |
1.有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和开展演练相关记录。 |
是否制定计划 |
2.杉城镇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或重点灾种专项演练,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开展1次自主转移避险演练。 |
本级开展了()场演练,()人参加。()个村组织危险区域转移避险演练,()人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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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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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应急通信 |
落实有应急通信保障措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分批给行政村配备卫星电话。 |
1.能按照“位置偏远、进出通道唯一或山洪地质灾害易发高发的村庄”等标准,梳理重点行政村清单,并优先配备卫星电话。 |
有()个此类重点村庄 |
2.有卫星电话使用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期接打测试,及时缴纳话费。 |
有()部卫星电话,是否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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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应急物资 |
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并根据本地常住人口、常遇灾种,储备有相应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援和临时生活保障等物资。有条件地区可视需要配备汽(柴)油发电机、排水泵等大件应急设备。 |
1.镇级按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村(社区)能按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落实有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并按有关规定标准,储备有一定量的物资。 |
镇级物资仓库面积()平方米,村级物资仓库共()平方米。 |
2.有仓库、物资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有物资台账。 |
物资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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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避险设施 |
根据本地常住人口比例,落实或建有若干集中避灾安置点,并配备必要的生活必需品。沿海地区应落实有渔船避风渔港。可根据需求增设一批群众身边的紧急临时避灾点。 |
1.镇级层面有1~2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100人的集中避灾安置点;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村(社区)至少要有1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4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根据需要实物储备或社会代储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 |
镇级安置点有()个,面积共()平方米,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村社区有()个,安置点面积共()平方米。 |
2.避灾点有制定管理制度,有规范标识,有专人管理,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卫生消杀物资。 |
避灾点是否有制定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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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高防灾抗灾韧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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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恢复重建 |
制定有救灾应急工作方案,灾情发生后能有序组织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卫生防疫、报灾核灾工作,及时发放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
有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或在防汛预案中有专门条款,明确生活保障、应急抢修、卫生防疫、灾情核查等工作分工和责任。相关工作有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
在防汛预案是否有体现 |
5.2 |
复盘总结 |
重大灾情后,杉城镇在组织做好防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同时,能及时组织复盘总结。 |
能根据县级防指要求,组织或协助开展复盘工作,提供重大灾害防御过程总结评估报告。 |
何时开展了复盘工作,是否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
根据省防指《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表供参考。各镇镇应结合本镇镇实际,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具体建设项目和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内容。 |
附件2
杉城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杉城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镇防指决定成立杉城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杨 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廖立明 镇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江 华 镇挂职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所长
许佳晓 镇党委组织委员
邹家华 镇党委宣传委员
钟 摇 镇党委统战委员
黄 彬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林家家 镇党政办负责人
谢荣勤 镇水利站负责人
李俊杰 镇团委副书记、应急办负责人
李贵方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肖春福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道安办负责人
陈鑫宇 镇团委书记、村建站负责人
邓玲莹 镇妇联主席、旅游办负责人
陈燕宁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财
政所负责人
肖志敏 民主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曹光辉 水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江中宝 胜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邓永平 胜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陈启锋 红卫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春梅 红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余军勇 南会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梁序挺 吕家坊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丽英 八里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邓流斌 东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范贵华 王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佐龙 长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清林 梅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范梅昌 同兴社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钟华 邱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苏军平 洋川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邹生俭 调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和太 丰岩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周祖应 南溪社党支部书记、主任
林永胜 际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范龙旺 帐干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范水兰 大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 华 北洲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陈 玲 城东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曹春梅 炉峰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江锦晖 和平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邓英艳 水西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 艳 水东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李俊杰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