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福建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19〕18号)、《福建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闽林文〔2018〕164号)、《福建省林长办公室关于贯彻省领导批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林长办〔2021〕6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近期疫情发生、分布特点和除治与监控目标,经过认真分析,精心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防控目标任务
2022年,我镇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县要求的目标任务:拔除全镇范围内的枯死松树,针对所有枯死松树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病死木全部清除,2023年春秋两季普查中不在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疫情监测普查
1.疫情监测:组织测报员及护林员每月至少定期一次巡查辖区内松树,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原发疫情小班周边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
2.疫情普查:每年4—5月为春季普查,9—10月为秋季普查,对全县辖区内松林进行全面踏查,尤其要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周围、交通要道两旁、新建通信(电力)线路(基站)两侧、风景区(寺庙)、高速公路、铁路及其它项目建设工地、城镇和涉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经营使用单位等周围的松林实施重点调查。根据踏查结果,对可疑发病林分按要求采取枯死木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表,收集相关数据资料,为制定年度除治方案提供依据。
(二)松枯死木清理
时间要求:当年9月-翌年3月发现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包括濒死)必须在3月底前全面伐除完成,4-8月新发现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应于1-2个月集中伐除一次。
技术要求:所有病、枯死松树必须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普查及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松枯死木(含一级公益林中松枯死木),由绩效承包人或指定专业队伍负责及时清理,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松枯死树的伐桩高度低于5cm,伐桩剥皮并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m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用绳子或胶带在伐桩底部捆紧,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所有伐除的枯死木主干及其直径1 cm以上的松枝桠一并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者烧毁等除害处理,烧毁处理时,必须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监管,填写相关的现场记录表格,现场人员监管要签字确认,焚烧过程注意防火安全。
(三)林分采伐改造
根据疫木除害处理能力,对发生除治区疫情发生小班松林及毗邻疫情发生区域、有不明原因松枯死木的松林,实施防治性采伐改造,伐除林分中所有松树。防治性采伐改造包含除治性和预防性采伐改造松林,必须由专业采伐队负责实施,即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组织有经验、懂管理的专业采伐队负责实施松林采伐。
1.采伐审批管理:根据本《方案》中疫情发生和松枯死木分布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采伐审批手续。
2.完成时间和技术要求:作业前由林木经营单位与采伐队签订合同,明确木材采伐、运输和采伐迹地清理的完成时间和技术要求,整个过程限定在10月至翌年3月底前完成。要求先清枯死木,后伐活立木;采伐山场所有伐桩高度低于5cm,主干就地就近采取旋切、粉碎(削片)等方式除害处理(粒径小于1cm、厚度小于0.6cm), 采伐迹地1厘米以上的枝桠采取炼山焚烧或集中就近堆烧。在采伐期间,林业站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山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跟踪作业。
3.疫木除害处理:按《福建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19〕18号)文件规定,选择采伐山场、采伐山场山下或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适宜场所(含所在乡镇符合条件的木材加工企业),根据上述规定要求我县选择泰宁县福盛木业有限公司、泰宁县创信木业有限公司、泰宁县明泰木业有限公司、华美木业有限公司、福建泰森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梅林工贸有限公司、泰宁县晟世木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作为疫木除害处理点(企业)等。非疫木除害处理点(企业)不得调入松木。采伐疫木运出山场堆头,必须喷红漆做标记,凭《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调运至就地除害处理点(企业),就地除害处理点(企业)应设立单独疫木堆场,并加挂诱捕器,要建立健全《疫木管理台账》,疫木只能采取削片、旋切或烧毁方式进行除害处理;加工剩余物定时焚烧处理,不得运出厂区,禁止转卖、异地加工或转作他用。所采伐疫木和加工剩余物必须并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除害处理并清场,监管部门应现场核实并拍照存档。
4.疫木监管:严格落实疫木监管“三本台帐”制度,对疫木采伐、调运、除害处理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采伐山场建立《疫木采伐山场倒材台帐》,抽调人员组成疫木监管组,实行跟班作业,现场监督管理,杜绝疫木流失;疫木调运凭《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约定的运输路线运往疫木除害处理点;对容易造成疫木流失的地段(如疫木处理场地、运输线路、交通要道等)加强巡查监管;除害处理企业设立《疫木除害处理进出仓台帐》,林业站等部门不定期对辖区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严防疫木流失,定期对疫木采伐、运输、加工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准确掌握疫木流向和除害处理进度。
(四)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1.生物防治:4-5月,结合松毛虫防治,按0.5公斤/亩施放绿(白)僵菌粉剂或2-4个/亩白僵菌粉炮,以降低林间松墨天牛的虫口密度,达到控制和减少松枯死木数量的目的。
2.诱捕器诱杀:4-11月,在发生除治区松枯死较多的中心区域(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按每30亩1个的密度,选择林中空地、林道旁或山脊两侧等相对通风地段(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绝对不允许只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方)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诱捕器垂直挂设,下端离地1.5米以上并尽量挂高,在林间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我县使用普通型诱剂诱芯,一个月换一次诱芯,一个月二次(15日、30日)收集松墨天牛,收集的松墨天牛、使用过的诱芯由各护林员统一收集到各乡镇林业站集中掩埋。2022年计划挂设诱捕器162个。
(五)检疫检查
1.山场检查:采伐作业前,由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疫木监管组,实行跟班作业,现场监督管理,杜绝疫木流失。松木下山前两头喷红漆标记, 调运人凭具林木经营人出具的”野账单“到所在乡镇林业站办理《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在当年10月至翌年3月底前将采伐疫木调运到就地除害处理点(企业)进行除害处理。采伐作业期间,伐区所在地的林业站和林业派出所加强对松木伐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山场及伐区周边房前屋后的检查,防止伐区松木和枝桠材流失。
2.落地检查:一是通过检疫办证软件及时掌握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适时开展检疫复检。二是加强对就地除害处理点(企业)的检疫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疫木采伐与除害处理情况进行抽查核对,确保疫木安全除害,不流失。
3.市场检查:联系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森防检疫站、林业站等人员对辖区内的电力、通信、广电、木材加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使用松木及其产品的单位进行检疫执法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实行疫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机构,夯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构建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和镇办有关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防治工作,协助做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二)制度保障。1.编制《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施方案》,将疫情防控纳入政府防灾减灾体系。2.建立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坚持常年巡查和定期疫情普查,实行松材线虫病月报表制度。对新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的,要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地方政府应及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实现当年无疫情。3.实行检疫准入制度。从事调运木材及其制品和木质包装材料(包括包装箱、电缆盘、光缆盘、衬木、垫木、支架等)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当地林检机构登记备案。从省外调入的,必须事先提出检疫申请,经调入地县区林检机构同意后凭《植物检疫证书》调运。禁止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松原木和松木制品及其包装材料,防止疫情随调运传入。4.建立检查验收和奖惩通报制度。对在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疫情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和防治不力、造成疫情严重扩散蔓延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资金保障。将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证疫木除治、监测普查、检疫封锁、检疫执法等防控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积极争取中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资金等项目。加强森林保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评估和理赔工作,拓宽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渠道。
附件:杉城镇防治松材线虫病领导小组名单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附件:
杉城镇防治松材线虫病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坤 杉城镇林长
副组长:江 明 杉城镇副林长
成 员:张 通 杉城镇镇林业站站长
肖志敏 民主村林长
曹光辉 水南村林长
江中宝 胜一村林长
邓永平 胜二村林长
陈启锋 红卫村林长
李春梅 红光村林长
余军勇 南会村林长
梁序挺 吕家坊村林长
吴丽英 八里桥村林长
邓流斌 东石村林长
范贵华 王石村林长
李佐龙 长兴村林长
李清林 梅桥村林长
范梅昌 同兴社林长
吴钟华 邱洪村林长
苏军平 洋川村林长
邹生俭 调村林长
杨和太 丰岩村林长
周祖应 南溪社林长
林永胜 际溪村林长
范龙旺 帐干村林长
范水兰 大坪村林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通兼任,协调各行政村之间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