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口乡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梅口乡 时间:2012-01-12 09:3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梅口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7792659)

一、概述

《条例》施行以来,我乡按照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有关要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成立了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面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编制了《梅口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梅口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三是加强宣传学习。结合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1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梅口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止20111231日,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全部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中的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有需查阅者可自行登入相关网页进行查阅。全年共接受人民群众咨询38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80人次,电话咨询100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结婚手续办理、新出生人口上户、家电下乡、农村合作医疗、劳动保障和医保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并无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1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011年,全年无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对信息是否公开难以区分,且信息源的来量比较少;由于条件有限,工作人员都兼数职,导致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同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在提出依申请和依申请信息的提供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在加大对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的同时,也应加大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公众正确使用自己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让公众对如何进行依申请、怎样获取有效信息有更加深入的认识。

2012年,我乡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来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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