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乡耕地开发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5日
大田乡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乡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乡实施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面积约100亩(旧村复垦面积具体以203图斑和实地测量为准)
二、工作步骤
(一)年度新增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的初步选址。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制定下发实施方案,乡、村成立工作机构,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对已确定耕地开发图斑及旧村复垦拆除范围内的住房、附属房、空闲宅基地、菜地、林木、苗木等情况逐户进行实地调查摸底,了解掌握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制定拆除方案,做好拆除前期准备。
(二)土地整治项目测量、设计、项目评审及立项申报。3月31日前完成任务的60%,4月30日前完成100%。聘请第三方作业队伍做好项目测量、设计、项目评审、工程预算、财审,乡政府组织立项申报。
(三)土地整治项目拆迁补偿及项目招标工作。4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60%,5月31日前完成100%。宣传耕地开发及拆旧补偿政策,与农户签订拆旧补偿协议,兑付拆旧补偿资金,在限定时间内拆除项目区内所有建筑物及地面附属房,做好复垦前的清场工作。
(四)土地整治施工(包括种植水稻)的完成。6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60%,7月15日前完成100%。完成施工项目招投标、监理招投标等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质量标准如期完成复垦任务,种植好水稻。
(五)土地整治项目的自验。7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60%,8月10日前完成100%。复垦完工后,由乡政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等相关站(所)对项目区块的复垦面积进行初步验收,同时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村开展工作总结,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竣工验收准备。
(六)土地整治项目的初验及市、省验收。8月底上报省、市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实施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是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财政增收、村财增收、农民增收的一项民生工程。根据上级要求,乡政府为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项目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为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项目实施工作,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农业服务中心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旧房拆除、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验收等工作。各项目实施村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旧村复垦项目无阻碍施工,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各项目实施村要通过开好村两委、村民小组、党员、村民代表等会议,主动与党员群众沟通,消除顾虑,广泛宣传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项目的重大意义和有关优惠政策,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拆旧复垦工作氛围。
(二)加强管理,有序推进。
一要强化耕地开发及拆旧管理。要将耕地开发及拆旧补偿方案的制定作为旧村复垦项目实施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方案应详细说明项目区块内所有涉及拆旧农户的户主姓名、建筑结构类型、建筑面积等,明确提出相应的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经登记造册、公示无异议后,与农户签订拆旧补偿协议,确保不发生因拆旧补偿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尊重群众意愿抓好旧房拆除工作,农户要求自行拆除的,要督促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由村牵头组织统一整体拆除的,拆除前要入户做好补偿发放、旧料收购、提前告知等准备工作,确保旧房拆除工作彻底、平稳。
二要强化施工管理。要严格按照项目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方案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复垦面积要确保完成,田块平整度、耕作层客土、引水沟渠等施工项目要达到设计文本中的复垦质量要求,复垦后的田块地坎牢固,无碎砖瓦砾、杂草,线型美观,排水通畅,质量达到当地同等耕地水平。
三要强化后续管理。各项目实施村要切实抓好已复垦田块的耕种管理工作,复垦后的田块要抓紧重新分配或承包给农户耕种,也可以统一承包给经营大户耕种,尤其要确保复垦后的耕地在完成省、市项目竣工验收前不撂荒。
(三)加强监管,规范使用。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支付拆旧补偿和复垦费用,乡要设立资金专户或专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实施村在调查摸底、测量统计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复垦拆旧补偿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多报、虚报甚至重报,乡政府将根据各项目与拆旧户的补偿协议签订,编制拆旧补偿发放花名册,补偿费由乡人民政府直接汇入被拆除人个人银行账户内。管理费(旧村复垦20万/亩*5%=1万/亩、耕地开发5万/亩*5%=0.25万/亩)按项目区总面积50%预拨给项目所在村,按竣工验收合格实际面积结算,管理费是项目实施工作经费,用于实施复垦项目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评审费、劳务费、组织检查验收等。旧村复垦项目验收备案并完成指标结算后,安排旧村复垦项目村2万/亩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随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考核,落实奖惩。乡党委、政府已将耕地开发及旧村复垦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对各相关村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得力、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且未按时完成复垦任务面积的,资金核算不规范、违纪违规使用资金的,乡政府将对相关项目实施村及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取消年终各项考核的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大田乡旧村复垦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大田乡旧村复垦项目拆旧补偿指导标准
附件1
大田乡旧村复垦项目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付庆洪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偲俊 乡人大主席
成 员:江枝平 大田自然资源所所长
石 鑫 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冬香 乡财政所副所长
江康伊 乡政府会计
范长胜 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国林 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樊乐平 大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邹细胜 料坊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邹长柏 金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廖其福 谙下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廖珍凤 鱼川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廖细平 北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徐玉平 垒际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大田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江枝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石鑫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今后工作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
大田乡旧村复垦项目拆旧补偿指导标准
(建筑类)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
1 |
砖混 |
m2 |
成新率=50%:150 成新率=40%:130 成新率=30%:90 成新率=20%:50 |
|
2 |
砖木 |
m2 |
成新率=50%:140 成新率=40%:100 成新率=30%:70 成新率=20%:40 |
|
3 |
木 |
m2 |
成新率=50%:130 成新率=40%:100 成新率=30%:60 成新率=20%:30 |
|
4 |
土木、石木 |
m2 |
成新率=50%:110 成新率=40%:80 成新率=30%:50 成新率=20%:30 |
|
5 |
简易房(猪圈、仓库、杂物间、厕所等) |
m2 |
20 |
|
6 |
晾烟棚和简易搭盖 |
m2 |
10 |
|
7 |
密集式烤烟房 |
座 |
5000 |
|
8 |
普通烤烟房 |
座 |
1500 |
大田乡旧村复垦项目拆旧补偿指导标准
(零星果树、苗木类)
|
序号 |
名称 |
补偿标准(元/株、丛、根) |
||
|
大 |
中 |
小 |
||
|
1 |
柑橘 |
85 |
60 |
30 |
|
2 |
柿子 |
80 |
60 |
30 |
|
3 |
梨子 |
85 |
60 |
30 |
|
4 |
桃子 |
75 |
50 |
25 |
|
5 |
奈 |
75 |
50 |
25 |
|
6 |
美国红李 |
80 |
60 |
30 |
|
7 |
茶叶 |
30 |
||
|
8 |
毛竹 |
10 |
||
|
9 |
杉树 |
10 |
||
|
10 |
松树 |
10 |
||
|
11 |
其余 |
参照松树标准进行补偿 |
||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