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0-0100-2013-00020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2013年大龙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4-03-24 1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3年度大龙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大龙乡政府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邮编:354406,电话:0598-7762665,电子邮箱:tnxdlx@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责任更加明确。明确乡党政办分管领导指导信息规范公开,把关信息公开事项和内容,由乡党政办具体负责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人落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全乡各部门、站所的协调力度,形成全乡上下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公开件件不遗漏、件件有归属。二是制度更加完善。严格按照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及时出台《大龙乡信息公开制度》、《大龙乡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文件,更加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按照“马上就办”的原则,通过公开、受理、回复等渠道落实信息反馈工作,全力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公开更加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全乡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12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91条、作为依申请公开文件17条、不予公开文件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对全乡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整理,2013年我乡及其乡直站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 条,其中2013年9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1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 4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主要公开我乡制作或获取的信息;
2.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公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乡公开栏。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意见箱等二级栏目,统一发布政府信息实时发布局重大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
2.门户网站。依托八闽党风网、泰宁县政府网、泰宁在线等门户网站,实时发布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2013年,在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1条。
3.公共查阅场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乡档案室建设,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我乡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0条。
(二)我乡2013年度制作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6条,主要是涉及内部工作材料等不宜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乡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乡2013年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乡在上级的关心指导下,在已有基础上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还不足,对哪些属政府信息应该公开、哪些信息不应公开还界定不清;三是有的对本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却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四是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深化。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指引,强化党政办信息公开操作人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运作。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把关,做到该公开的信息一定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一定不公开。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学习力度,增强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91 | 23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91 | 23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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