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1-20 10:43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组织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20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本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2条(其中自然资源局41条,林业局31条)。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策、规范性文件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行政处罚类信息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条、安全生产、检查验收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度,自然资源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信息发布与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公开要求,避免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职责与分工,确定信息公开人员,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动和公众需求的变化,及时更新平台的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便捷性和互动性,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及要求,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和更新流程,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深度不足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政府门户网站针对以上问题,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将加强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和说明,提供详尽的背景信息和实施细节,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意图和实际效果,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同时利用微泰宁等平台,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覆盖面,形成多元化的信息传播网络,确保信息能够迅速、广泛地传播到公众手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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