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43 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公布泰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6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泰宁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部门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宁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598-783220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细化职责分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1.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泰宁县委 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工作考评的意见》(泰委〔2018〕19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8〕45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8〕46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8〕58号)等文件。对我局及所属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
2.政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
为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3.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公开的主要渠道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所有政务公开信息都通过该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其它渠道主要公开我局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约占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10%。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需保密的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及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公开除涉密事项外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8年,调整变动行政处罚事项8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均已通过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方式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配合简政放权工作,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力度。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要求上网发布了本单位2017年决算情况和2018年预算情况。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重点建设项目配置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泰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泰政办[2018]46号),以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为目标,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工作。
(8)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文件精神、《泰宁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泰政办[2018]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3.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9)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加强网上办事事项梳理工作。依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和其它行政事项,要求做到权责清单相关行政事项与网上办事大厅一一对应。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
(10)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梳理办事事项,逐步实现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11)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一是新建各应用系统时充分利用省、市政务资源平台已有数据,必免2次录入,2次提交数据。二是新建应用系统应具备共享数据接口,并按省、市资源共享平台设计接口,实现政务信息通过共享平台实现共享。
(12)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12345平台与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要求所有环节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4.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3)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7]41号)文件精神,完善各级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严格执行行政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落实“首问责任制”、等措施,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14)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积极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5.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5)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制,鼓励使用网上审批大厅和闽政通APP网上办事各种事项,制订相关制度,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1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目前,正在进行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梳理完善工作,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证照,电子证照库内已有证照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1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所有权责对应相应办事事项,初步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6.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8)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文件精神,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发布、提升传播能力。
7.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9)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对微信公众号,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本单位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做到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8.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9.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本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21)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10.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核”制度,加强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自《条例》实施至今,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有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涉及内容不够广泛;二是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在推动政务公开方面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未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热点内容的公开,让公开内容更广泛、更贴近群众;二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梳理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收集、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相关培训,重点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一)需说明的事项:无 (二)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泰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泰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8日
泰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2 |
95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2 |
95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2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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